陕天然气:关于因工程项目施工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时间: 2025-03-13 16:20:59 | 作者: 工程案例
证券代码:002267证券简称:陕天然气公告编号:2025-004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工程项目施工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一、关联交易概述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延安分公司辖区上年度发生三处线路水毁,为确保管道安全平稳输气,委托陕西燃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实施现场抢险施工,工程费用为152.15万元。
3.工程公司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系公司关联人,上述工程项目施工形成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陕西燃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因工程项目施工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授权有关人员办理签订施工合同事宜。
5.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刘宏波、陈东生、毕卫、闫禹衡、张栋、郭娜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董事会通过;监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监事张珺、邢智勇、陈晓强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监事会通过。
6.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都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8.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9.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名称陕西燃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2号新楼422室法定代表人甘霖注册资本17,748.0714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14股权比例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营业范围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普通机械设施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项目施工;金属门窗工程项目施工;特定种类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小微型客车出租经营服务;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特定种类设备出租;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销售代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市场调研(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
10.(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施工劳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勘测考察;建设工程设计;特定种类设备设计;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监理;特定种类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房地产开发经营。
11.(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成立日期2015-08-10营业期限2015-08-10至无固定期限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7,509.28万元,净资产18,991.61万元,营业收入50,109.01万元,净利润806.07万元。
12.(未经审计)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一)采购主体: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二)项目名称:2024年延安分公司靖西三线线路突发水毁整治施工(靖西三线.
(四)品质衡量准则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部门相关施工图设计规范及强制条款要求。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交付合格工程,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除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需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外(缺陷责任期、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合同即告终止。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与陕西燃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因工程项目施工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一)本次工程项目施工事项属于生产经营中的正常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允的交易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提请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应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