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概述
时间: 2024-09-11 23:54:06 | 作者: 已完工程
2003年,林业行业按照“一二三四五”的总体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六大重点工程,稳步推进历史性转变,林业跨越式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全国共完成营造林总面积1093.62万公顷,圆满完成了全年营造林任务;林业总产值达到5860亿元,比2002年增长26.5%,年均增长率连续5年超过25%;中央对林业的总投资达到431.1亿元,比上年增加91.6亿元,增幅达27%,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特别是《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颁发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的召开,推动中国林业进入了一个大转折、大发展、大跨越的全新时期。
2002年12月24日,国家林业局在京召开局机关各司局和在京直属单位全体司局级干部会议。由于未再召开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这次会议实际承担着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的任务。会议通过一系列分析当前林业建设的新形势与存在的明显问题,对2003年的林业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2003年林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调整林业生产关系入手,深化一个重点,办好两件大事,强化三项工作,突出四项改革,抓好五大建设,全面开创林业跨越式发展新局面。具体而言,深化一个重点,就是要深入实施林业六大重点工程,推动林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办好两件大事,就是要推动林业战略研究成果的运用和筹备召开好全国林业工作会议,为林业建设创造有利环境。强化三项工作,就是要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慎用林业建设资金,全方面提升林业建设质量,夯实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根基。突出抓好四项改革,就是要推进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林业分类经营改革,促进林业所有制结构改革,启动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造新型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抓好五大建设,就是要抓好各级林业主管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业务五大建设,为林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六大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全国造林绿化步伐明显加快天然林保护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68.83万公顷,完成迹地更新1.65万公顷,新封山育林61.39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8789.22万公顷;一次性安置职工3.1万人;工程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累计达109.56万人。目前,工程建设第一阶段停伐减产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森林资源过量消耗在整体上得到了有效控制,森林管护逐步加强,生物多样性得到一定效果保护和恢复,局部地区的生态状况显著改善。退耕还林工程。共完成退耕还林619.61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308.59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11.02万公顷。工程实施5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长江的含沙量出现全线下降趋势,工程区的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状况明显减轻,近1亿农民从中受益。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全年共完成造林82.44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33.22万公顷,封山(沙)育林面积28.74万公顷,草地治理面积达到15.22万公顷,小流域治理面积5.76万公顷,治理总面积达到132.16万公顷;生态移民2.22万人。工程自2000年启动以来,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工程区植被盖度普遍提高了10-20%,生态状况从整体上开始向好的方向转变,局部地区明显好转。在这一工程的带动下,全国沙化治理速度进一步加快,林草植被保护逐步加强。“三北”和长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53.35万公顷。其中“三北”防护林工程的实施,使工程区20%的沙漠化土地得到一定效果治理,40%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一定效果控制,65%的农田实现了林网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全国林业系统共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新增133处,新增保护面积0.09亿公顷。目前,全国林业系统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已达到1538处,总面积1.18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12.3%。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工程区共营造速生丰产林5.91万公顷,农户、外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成为速生丰产林建设的投资主体,占造林总量的71.95%。
两件大事内容不断深化,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完成了《决定》的研究起草和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这两件大事。为《决定》正式出台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胜利召开作了充分准备。在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开会专题研究林业工作的基础上,6月25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对全面加快新世纪林业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9月27日至28日,国务院在京召开全国林业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加快林业发展进行了全面安排。同时,各地纷纷召开林业工作会议、出台加快林业发展的文件,掀起林业建设的新高潮。全年共有河南等11个省区市召开了林业工作会议,出台了林业文件。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圆满完成。继2002年《总论》出版发行后,又完成了《战略》卷、《保障》卷、《森林问题》卷共计22个专题的研究工作,取得重要成果。为了加强成果宣传,抓好成果运用,7月上旬组织了由首席专家主讲、司局长带队的十个宣讲团,分赴全国31省区市,结合学习贯彻《决定》,集中开展了林业宏观战略研究成果的宣讲活动。在京召开了项目总结大会,表彰了参研人员,鼓励广大科学技术人员和管理工作者更好地参与国家宏观战略研究。为了继续发挥参研专家的及其重要的作用,进一步促进林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及时成立了“国家林业局专家咨询委员会”,首批聘任32位专家担任委员,进一步深化主题,继续开展如西部林业发展的策略问题、绿色GDP问题等后续研究工作。二是及时将科教兴林和依法治林工作确定为新的两件大事。这是国家林业局对林业工作安排作出的重大调整。在科教兴林方面,林业科研工作稳步推进,“十五”科技攻关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研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科技推广工作逐步加强,遴选出88项科技成果对全国进行发布,并印发了《国家林业局100项科技成果项目指南》丛书(2000-2003年);林业标准化工作逐步加强,林业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加快。林业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取得实质性进展;“数字林业”顺利推进,《数字林业标准与规范》正式出台。在依法治林方面,完成了《天然林保护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稿)》的起草、论证和送审工作;发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对照《决定》要求,研究确定了五年林业立法项目共计92件,并提出具体的时间安排;对自1950-2001年林业发布的21万件规范性文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全面清理,提出了废止文件目录和方案;配合全国人大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积极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为《行政许可法》的正式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三项工作全面加强,林业建设的质量和效益逐步的提升一是严格森林资源管理。林权登记发证特别是退耕还林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步伐加快,征占用林地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完成了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统计范围确定、意见征询和滚动分析工作,并积极开展第七次清查的技术准备工作。在北京、河北等9个省区市的部分地区开展了林木采伐分区施策、分类管理的试点工作,在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的有关省区继续开展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试点。组织并且开展了“春雷行动”、“绿剑行动”和禁种铲毒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在气候等条件不利的情况下,及时扑灭了黑龙江大兴安岭、甘肃迭部、内蒙古金河等重特大森林火灾,创造了在恶劣气候和自然条件下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的战果。认真组织实施主要森林病虫害的工程治理,加强了对重点病虫害防治的技术指导,有效减轻了灾害损失。强化了外来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制定完善了管理制度,公布了疫情数据,建立了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国际合作机制。二是慎用林业建设资金。印发了《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会计核算办法》、《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稽查工作规范》、《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核算操作规程》,下发了《关于2003年继续清理账外资金和“小金库”的通知》。组织对有关省区林业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了检查和稽查,开展了林业重点资金工程自查自纠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国家林业局政府采购协调办公室,加强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三是全方面提升林业建设质量。充分运用和推广先进适用的营造林技术,营造林质量显著提升。颁发了《全国营造林质量考核办法》。在浙江、江苏、广东、云南等8个省区推行了营造林设计、实施工程单位资质审批和管理制度,并大力推行了造林监理工作制度,收到明显成效。对16个省区的造林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各地的造林质量工作。加强了营造林技术标准的协调和管理,颁发了《造林作业设计规程》,组织编辑了《全国森林培育技术标准汇编》。成立了国家林业局营造林质量稽查办公室,明确了机构职能。
林业改革工作逐步深入,林业建设活力慢慢地加强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起草了《关于快速推进林业分类经营的意见》;修订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区划界定办法》;积极争取扩大试点面积。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起草了《重点林区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为确定重点国有林区范围做了大量基础工作。起草完成了《加快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实施建议》,提出了加快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地推进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研究起草了《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条例》;会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清理整顿涉及木材生产经营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印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实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试点方案》,在11个省的21个县级单位开展了试点工作,为在面上推开积累经验。重点开展了新组建7个森林资源监督机构专员及筹备工作组人选的选配工作。制定出台了《国家林业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六不准》等新的规章制度;实行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对林业96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逐项清理,取消20项,改变管理方式6项,并先后制定了国家林业局《行政审批管理和监督暂行办法》、《行政审批人员违规审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增加了行政审批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