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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苏家围景区提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 2024-09-02 00:54:11 |   作者: 工程案例

  本招标项目为东源县苏家围景区提升改造项目,已由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为-04-01-891495;资产金额来源: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未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情况)。招标人为广东万绿湖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长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占地面积为74352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停车区域美化提升,公厕区域改造提升,游客服务中心提升,四苏青铜像广场美化提升,茉莉花田升级提升,迎亲桥及东坡广场美化提升,特色山墙遮挡围蔽;古道、古码头周边提升,驿站区域升级改造以及休闲区域美化提升等。

  2.4 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10806506.12元,建设资金已落实。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限额投资。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9878319.54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12957.48元,工程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765362.06 元(含预备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总工期为13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15 日历天,工程项目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为东源县苏家围景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以及工程完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有关部门预(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有但不限于:

  2.6.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如有)、施工图报送审图机构审查并经过审查、施工全套工艺流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绿色建筑规划设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配合工程完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完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施工图设计内容有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园建工程和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

  2.6.2 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工程内容做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按期竣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通过验收、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编制、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险(由承包人负责购买的)、包保修等。具体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做好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及对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相关工作。

  (1)预结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预算、结算文件编制,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报批报建:负责办理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招标人予以协助。

  (3)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临水、临电、施工场地、临时道路、交通围闭及疏散等。

  (4)负责对原有管线(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排污等)的保护,如有损坏承担修复工作及全部费用。

  (5)应承担办理本工程所需的工商、税务、治安、执法、卫生防疫、消防、环保、技术监督、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交通、气象、建设、水利、进出省、市及县等国家法律、地方行政法规及合同规定的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有关许可手续。

  最终承包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项目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和内容做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7.1设计的基本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测考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7.2施工工程质量发展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城镇道路工程项目施工与质量检验收取规范》(CJJ1-2008)、《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及检验收取规范》(建设部 CJJ/T82-2012)、《给排水构筑物工程项目施工及检验收取规范》(GB 50141-2008)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达到验收合格。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经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施工: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称;也可由合乎条件的拟派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②担任过建筑类或市政类工程总承包项目(即EPC项目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③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

  (3)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一定要有建筑工程或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同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明:拟派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须在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在对应公司缴交社保。

  3.1.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省外进粤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有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1、3.1.2项要求的,本项目接受不超过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任一项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3.3.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3.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3.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1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3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核检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电子保函提交的须按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颁发的《关于正式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规定办理,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入,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生效,从生效之日起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50天。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通报。

  5.5依据建办市〔2021〕3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容“二、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规定,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测考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

  5.6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联动的指引通知》(河住建通〔2020〕77号),凡信用评估等级为C级的企业,应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6.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才可以进行网上投标(包括制作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11:0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买卖平台-会员端(网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买卖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上传或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内容无效。

  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上发布。

  7.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需参加开标会,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格按照河源市防疫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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