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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1年“绿满”造林绿化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4-06-24 22:12:01 |   作者: 工程案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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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1年“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1年“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2011年“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的意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实施好“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和林业强市总目标,坚持“山上治本”与“身边增绿”同步推进,以通道绿化、水系绿化、城市绿化和乡村绿化为重点,以创新机制增强造林绿化活力,以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提高造林绿化质量,扎实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快速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全方面提升城乡绿化品质,巩固和提升首府绿城品牌,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

  (一)坚持全市动员,全民动手。以全方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全市总动员,各行各业齐参战,实际做到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有关部门按照造林绿化分工负责制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坚持政府引导,多方投入。建立和完善造林绿化财政补助制度,整合相关支农资金、城市建设资金和部门资金,增加公共投入,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造林绿化工程。同时把造林绿化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积极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四)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在继续抓好山上造林绿化的同时,推进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村屯和公路、铁路、河流沿线,以及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的造林绿化。

  (五)坚持增量为本,提质并重。在继续增加城乡绿量的同时,在通道绿化、水系绿化、城市绿化和乡村绿化方面更看重景观功能和品质,在绿化过程中推行群落式、多品种、大绿量的植物配置方法,坚持乔冠草花藤结合,以树为主,花草相间,打造更多的园林绿化精品。

  完成自治区“绿满八桂”试点市工作任务。在继续巩固山上绿化的基础上,将绿化工作重点转移到通道绿化、水系绿化、城镇绿化和村屯绿化上来,加快身边增绿步伐,提升绿化质量,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一)总体任务。2011年计划造林绿化23.2万亩,其中,山下造林2.2万亩,山上人工造林21万亩。力争到2011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5%,石漠化治理步伐加快;城镇绿化快速推进;公路、铁路及江河渠道建成各具特色的绿化示范样板带;乡镇建成区绿化大大改善;城乡风貌改造村屯绿化全面完成;单位庭院绿化质量有所提高,工业园区基本绿化。

  (二)具体任务。南宁作为自治区“绿满八桂”试点市,要加大投入、加大力度、加快步伐,特别在通道绿化、城镇绿化、乡村绿化、单位园区绿化和山上绿化等五个方面多出绿化精品工程和示范点。

  一是重点推进通道绿化。以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两侧和主要河流两岸为重点,全面加快通道绿化。重点实施南宁吴圩机场高速和南百、都南等高速公路及邕江黄金水道通道绿化工作,提升绿化质量,形成优美的通道森林景观。

  二是扎实推进城镇绿化。力争到2011年底,市建成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5%、40.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以上;新增城市绿地面积6000亩以上,新增大树20万株(胸径≥12厘米),新建(扩建)城市公园10个。6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在2010年的基础上增加1个百分点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加0.5平方米以上。

  三是大力推进乡村绿化。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乡风貌改造、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为载体,大力开展“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活动,鼓励农户热情参加植树造林活动,户户种、人人种、年年种。2011年,扶持农户在房前屋后及路旁、水旁、村旁植树,以点带面,大力推进村屯绿化工作。加快乡镇建成区绿化工作,2011年在全市列入规划的32个乡镇建成区内增种2000株以上树木。2011年,全市主要交通干道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村屯、旅游景区景点周边的村屯基本实现绿化,50个村屯和32个乡镇建成区完善改造增绿完成,力争乡村绿化初见成效。

  四是积极地推进单位园区绿化。着力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单位(小区)达标创建活动,通过政府组织、全民参与,利用评比表彰的激励作用,鼓励各单位、各小区采取规划建绿、拆房增绿、拆违复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垂直挂绿以及屋顶覆绿等方式,在居住区、单位庭院推广种植成片树林和高大乔木。2011年全市要建成20个“生态园林单位(小区)”,并通过“生态园林单位(小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全方面提高我市单位庭院绿化建设水平。

  五是继续抓好山上造林绿化。采取人工造林、低产林改造、封山育林等措施,克服困难,推动荒山荒地造林、石漠化治理和受灾森林恢复,逐步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覆盖率,提高森林质量。

  ①绿化南百高速公路隆安那桐镇、城厢镇、雁江镇路段,绿化25公里1500亩,计划种植小叶榕、黄槐、羊蹄甲等;

  ②绿化南宁吴圩机场高速路,绿化8.3公里500亩,计划种植树木20000株;

  ③绿化都南高速公路马山县乐圩至合理路段,绿化18公里900亩,计划种植秋枫、扁桃、台湾相思等。

  ①绿化南友高速公路江南区路段,绿化10公里600亩,计划种植秋枫、扁桃、黄槐等;

  ②绿化都南高速公路武鸣县路段,绿化5公里300亩,计划种植秋枫、扁桃、盘架子等;

  ③绿化六钦高速公路横县平朗路段,绿化5公里300亩,计划种植羊蹄甲、盘架子、台湾相思等;

  ④绿化南百高速公路罗文至石西路段,绿化1公里60亩,计划种植小叶榕、黄槐、羊蹄甲等。

  ①绿化南柳二级公路宾阳-邹圩(宾阳县)路段,绿化5公里144亩,计划种植黄槐、盆架子等;

  ②绿化昆仑大道三塘镇-嘉和城(兴宁区)路段,绿化5公里150亩,计划种植扁桃、羊蹄甲等;

  ③绿化省道邕灵二级公路那逻坡-良勇(邕宁区)路段,绿化8公里120亩,计划种植羊蹄甲、盆架子、苹蔢等;

  ④绿化省道新民线上林县大丰镇至明亮(上林县)路段,绿化6公里180亩,计划种植黄槐、羊蹄甲等;

  ⑤绿化南北二级公路大塘镇段(良庆区),绿化5公里150亩,计划种植盆架子、羊蹄甲等。

  3.河流水道绿化。建设黄金水道市级示范样板带1条面积4419亩,重点实施邕江市区段两岸沿线公里(北岸:石埠—南宁大桥,南岸:三津—南宁大桥)未开放利用的滩涂地(294.6万平方米)的绿化工程,由堤防管理单位确定河堤绿化用地的范围及权属界定;由各相关城区人民政府(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负责辖区内河堤土地的摸底调查、协调、征地(租地)工作。

  绿化建设主要分两类,一是精品绿化,面积约1240亩,由市园林局及相关项目业主负责进行建设和维护,主要是中心区域大桥两侧滩涂地按照城市公园、精品游园的标准以城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形式通过立项、规划、征地、设计以及招投标建设进行景观绿化改造,包括邕江滨水公园二期、三期、柳沙公园、滨江公园三期、五象新区滨江公园一期等工程。

  二是简单绿化,面积约3179亩,其中,江南区约1514亩、青秀区约395亩,西乡塘区约1270亩。简单绿化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属城区负责进行简单设计、建设和维护,主要是未开发滩涂地植树复绿,由各相关城区人民政府(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编制方案,开展辖区内河堤土地的摸底调查、规划工作。市园林局将加强督促协调和检查,负责对城区绿化建设规划设计的具体方案图纸审定、绿化施工总协调和技术指导。

  4.大王滩湿地公园建设。启动大王滩湿地公园一期工程,将大王滩水库打造成湿地公园。规划湿地公园水域面积约5.7万亩,陆地面积2.58万亩,绿化4006亩(未包含沿湖涨落区),即水厂山头(那造岭)至十副坝沿线范围、水库北面旧驮良岭和水库南面猫头岭一带山体可视一面范围,其中需征地或租地面积约3060亩,按照湿地公园的标准,结合园林景观、林业生态公益林、风景林标准,实行群落式、多树种、大绿量、多层次,大力营造水源涵养防护林和湿地景观林体系。由市水利局负责规划设计和建设、维护工作。根据属地管理,由良庆区等相关城区人民政府协助规划范围内土地的摸底调查、协调、征地(租地)工作。

  1.街道绿化。在市区内主要绿化4条街道,折合面积1354亩,种植绿化苗木27080株。其中,五象大道绿化面积600亩,种植绿化树木12000株;平乐大道绿化面积400亩,种植绿化树木8000株;银海大道绿化面积54亩,种植绿化树木1080株;玉洞大道绿化面积300亩,种植绿化树木6000株。

  2.公共绿地。实施市区内新增种20万株大树工程,在公共绿地内种植大树75000株;各城区新建一个以上的游园,总绿化面积80亩,种植树木1600株。

  3.公园绿化。建设10个公园,绿化面积5840亩,种植绿化树木116800株:

  1.乡镇建成区绿化。计划绿化32个乡镇建成区,每个乡镇种植树木2000株,其中,宾阳县7个,横县5个,武鸣县4个,上林县、马山县各3个,隆安县、良庆区、青秀区各2个,江南区、西乡塘区、邕宁区、兴宁区各1个。(名单详见附表4)

  2.城乡风貌改造村屯绿化和重点绿化村屯。计划绿化50个自然屯。(名单详见附表3)

  全市共建成20个,其中,青秀区、西乡塘区各4个,兴宁区、江南区各2个,武鸣县、隆安县、宾阳县、上林县、横县、马山县、邕宁区、良庆区各1个。

  计划造林绿化3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1万亩,无林地和疏林地封山育林10万亩。(县区任务量详见附表5,最后以自治区下达的营林生产任务为准)

  以生态防护和用材树种构成林网主体框架。按照“树有高度,林有厚度,绿有浓度”的要求,统一租地,栽植挺拔、浓荫、美观的乔木为主,间种灌木。根据不同道路的特点和功能要求,合理配置植物,要求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风格,具备比较好的景观效果。南宁吴圩机场高速和城市出入口5公里范围内要求全部栽植景观树种。同时,根据不同道路的特点和功能要求,与自然景观相结合,在沿线风景优美的路段应适当“显山露水”。

  (2)配置要求。树种配置应兼顾景观效益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前2排种植米径5公分以上的景观大树,其余部分选择栽植桉树、相思等既有景观效果又有经济效益的速生树种,以减少苗木费用和养护开支,提高经济收益。或采用“林苗一体化”模式,全部配置景观树种。

  (3)树种选择。扁桃、桉树、相思、羊蹄甲、黄槐、夹竹桃、木棉、榕树、香樟、天竺桂、紫薇、盘架子、重阳木、马褂木、桂花、三角梅、红绒球、红继木、龙船花、朱槿等。景观乔木树种规格为米径5公分以上,全冠,高度3米以上。

  (1)建设范围。国道、省道边沟以外和铁路地界两侧绿化带各宽10米,植树3-4排。

  (2)配置要求。树种配置应兼顾景观效益和经济的效果与利益。前1排种植米径5公分以上的景观大树,树与树之间配置观花、观果或观叶的灌木,形成景观带。其余部分可选择栽植桉树、相思等既有景观效果又有经济效益的速生树种,或采用“林苗一体化”模式,全部配置景观树种。(3)树种选择。(参照高速公路的建设模式)

  (2)配置要求。前1排种植竹子或米径5公分以上的景观大树,其余可选择栽植桉树、相思等既有景观效果又有经济效益的速生树种,打造不同河段不同风景的绿色走廊。

  (3)树种选择。宜选择根系发达、固土效果好且对河道行洪不造成影响的树种,如竹子、榕树、木棉、台湾相思、马占相思、羊蹄甲、黄槐、夹竹桃等。

  1.建设范围。街道、公园、公共绿地、城市出入口、重要景观节点、单位庭院宜林地等绿化。

  2.配置要求。城市绿化都要按照“树有高度、林有厚度、绿有浓度”的要求和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模式的园林景观标准做建设,要具有一定的景观效果。(具体按照园林部门制定的标准做绿化)

  3.树种选择。扁桃、羊蹄甲、黄槐、夹竹桃、大叶榄仁、木棉、榕树、香樟、天竺桂、紫薇、盘架子、重阳木、马褂木、桂花、三角梅、红绒球、红继木、龙船花、朱槿等。

  1.建设范围。村屯周围、房前屋后、道路两旁的宜绿化地。每村要求绿化面积至少达到10亩以上或种植乔木绿化大苗达到300株以上。

  2.配置要求。按照“周围绿树环绕、林中见缝插绿”的绿化要求,重点营造护路林、护村林、村中小片绿地和休闲绿地。护路林要求种植1-2排,护村林要求种植2-3排,村中见缝插绿,达到村庄掩映于绿树丛中和一座村庄一座绿岛的效果。

  3.树种选择。扁桃、玉兰、榕树、香樟、桂花、马褂木、桉树、相思、羊蹄甲、黄槐、荔枝、龙眼、芒果、木棉、天竺桂、紫薇、盘架子、重阳木、三角梅、龙船花、朱槿等。

  (2)国道、省道、铁路边沟外和主要河流绿化:建设费及1年租金共31万元/公里;

  2011年工程建设总投资35040万元,其中,城市绿化11638.4万元、通道绿化8311.6万元、乡村绿化1320万元、山上绿化13100万元、规划设计费670万元。

  2.国道、省道边沟以外绿化和主要河流两岸绿化由自治区财政计划补助10万元/公里;

  坚持财政投入为主导、吸引社会资产金额的投入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自治区、市、县(区)财政按一定的比例共同分担,同时吸引社会资产金额的投入。山上绿化资金全部由社会资金筹措。高速公路网内绿化和普通公路边沟内绿化所需资金由各路段运营公司项目业主或管养单位负责筹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和监督。

  在总投资估算35040万元中,拟申请自治区财政补助1978.5万元(不含城镇园林绿化以奖代补在内),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县(区)财政拨付和社会共同筹措。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4月30日前):全面动员和部署实施2011年“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工作。

  (二)落实资金和绿化用地阶段(2011年4月30日前):各地按照确定的绿化任务,落实项目资金,开展绿化用地落实工作。

  (三)开展规划设计阶段(2011年4月30日前):在落实好绿化用地的基础上,开展规划设计,明确建设标准,并将各项绿化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具体的地点、地段。

  (四)施工种植阶段(2011年9月30日前):利用雨水较多的有利时机,加快植树进度,为完成全年任务打下基础。

  (五)年中督促检查阶段(2011年6月—7月):组织并且开展一次年中督促检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推进工作。

  (六)年终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2月):组织并且开展检查验收和评比,按照年初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对达成目标好、成绩非常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达成目标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格外的重视,强化措施,制订方案,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各级人民政府对“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全面负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并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实行县区和单位负责制。进一步落实县区和单位责任,形成造林绿化分工协作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县区(开发区)“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作,包括城区级公园游园、县区(开发区)辖区通道、乡镇建成区、村屯和山上的绿化建设,并负责落实本辖区内造林绿化资金的投入。各级绿化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辖区内的造林绿化工作;林业部门主要负责牵头建成区以外高速公路两侧铁丝网以外及国道、省道两侧边沟外的通道绿化和山上绿化、乡镇村屯绿化和五象岭森林公园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造林绿化规划设计、种苗供应和技术服务工作;园林部门负责牵头邕江两岸和南宁吴圩机场高速公路绿化以及建成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建成区园林绿化建设规划方案的审查和技术指导,督促城区(开发区)政府负责建成区内的城区级公园游园、城区(开发区)管辖道路、辖区内非建设用地的绿化建设;发改部门负责项目资本预算、项目审批和牵头组织实施石漠化治理工程;财政部门负责筹措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设计,并将城乡绿化用地纳入规划统筹布局和安排,以及不利于恢复为农地的废弃矿山的植被恢复;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镇单位小区绿化工作;规划部门负责绿化规划定点和规划审批工作;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高速公路两侧铁丝网以内及公路两侧边沟内的绿化工作;铁路部门负责铁路两侧的绿化工作;水利部门负责大王滩湿地公园及所辖防洪堤、水利堤、水利枢纽、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的绿化工作;市水城办负责“中国水城”项目的内河、重点湖泊的绿化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做好新农村示范村等绿化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工业园区和工矿企业的绿化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校园绿化工作;鼓励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其他社会团体热情参加造林绿化事业;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查处;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造林绿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三)落实绿化用地。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绿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设计,统筹安排解决。现有公路、铁路、江河渠道、库区等建设工程绿化需要增加绿化用地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新建、改扩建公路、铁路、城市建设等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化用地,应与工程建设一同规划征用、同步施工。新建居住小区、单位庭院等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化用地,也应与工程建设同时规划、同步施工。林业部门要探索通过租地后采取招投标方式,盘活绿化用地,推行林苗一体化模式,解决地租来源问题。

  (四)创新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造林绿化实行统一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通道绿化、城镇绿化、村屯绿化、园区绿化、山上绿化等五大重点工作。对城市绿化实行“绿线”制度和“城市绿化规划审批专用章”审批制度,即规定房地产项目必须有绿化工程设计的具体方案,签订绿化责任合同才能审批;规定城区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征地、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通道绿化采取“六统一”管理机制。统一租(征)地:通道绿化和城市绿化用地的落实,除基本农田外,由当地政府采取统一租用或征用的办法予以解决,可以短期租用,也可以长期租用20至30年。新建、改扩建城区、公路、铁路等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化用地,应与工程建设用地同步规划、同步征用、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统一设计:由具有资质的林业、园林设计单位负责本辖区内通道绿化、城市绿化等的规划设计,提高规划设计的质量和档次。设计的具体方案报市、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统一标准:同一等级的公路林带宽度、绿化质量保持统一的标准。统一招标:辖区政府将租(征)来的绿化用地统一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专业造林绿化公司(施工队)作为项目建设主体。统一施工:由中标的专业实施工程单位统一组织专业化、机械化施工,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做到包种包活。统一管护:即年底经验收合格的通道绿化成果,移交给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单位接收,代表市人民政府对林木、林地等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所需管护资金由国家出资,所得收益属国家所有,用于林木的管护和重造等开支。(五)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督导,技术帮扶,加强检查,严格执法,定期通报,考核评比”的造林绿化督查考评制度。要强化督查,实行月月、季季、年年督查。市人民政府成立督查考核组,不定期对各地各有关部门造林绿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进行年度考核评比。建立造林绿化奖惩制度,对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完成好、成绩非常显著的县(区)和市直部门,以及在实施“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对未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的县、区和单位,相应扣减绩效考评分值,并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六)强化宣传发动。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将“绿满南宁”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广泛宣传“绿满南宁”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宣传“绿满南宁”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增强社会公众参与植树造林活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风尚。

  (七)增加财政投入,充分的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导、吸引社会资产金额的投入为辅的原则。各级财政要把“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11年优先安排并确保通道绿化、乡村绿化、城市绿化等工程的投入,以及“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的宣传、迎检等工作经费的投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要将“绿满南宁”城市绿化工程列入南宁市2011年第一批城市建设资本预算中,明确项目业主及工程建设资产金额来源,保障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同时,由于“绿满南宁”造林绿化工程是公益性工程,各级财政要将部分项目列为长年固定预算项目。要整合各部门资金,林业、园林、水利等部门要把绿化项目纳入林业、城建、水利等项目的总体建设中统筹推进。交通、铁路部门在建设公路、铁路时将绿化经费纳入工程预算,同步施工。在实施城乡风貌改造、扶贫开发、水土保持、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时,要落实绿化资金。另外,要多方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争取企业、农户等多元主体投资。

  附件:1.2011年南宁市通道绿化建设任务安排表.xls2.2011年南宁市城市市区绿化建设任务安排表.xls3.2011年南宁市村屯绿化任务安排表.xls4.2011年南宁市乡镇建成区绿化任务安排表.xls5.2011年南宁市山上造林任务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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