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栽培树苗是不是能够享用税收优惠?
时间: 2024-02-03 14:08:09 | 作者: 新闻中心
增值税:农业出产者出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或个体户从事栽培业、养殖业、养殖业、捕捞业,且运营项目归于农业税(包含农业特产税)、牧业税纳税规模的,其获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乡镇土地使用税:在乡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规模内运营采摘、参观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参观的栽培、养殖、养殖的土地,免征乡镇土地使用税。
《农业产品纳税规模注释》(财税字〔1995〕52号):一、植物类(十一)其他植物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罗列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栽培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归于本货品的纳税规模。《关于农村税费变革试点区域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告诉》(财税〔2004〕30号):一、农村税费变革试点期间,撤销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栽培业、养殖业、养殖业、捕捞业,且运营项目归于农业税(包含农业特产税)、牧业税纳税规模的,其获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关于房产税 乡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方针的告诉》(财税〔2006〕186号):三、关于运营采摘、参观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征免乡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在乡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规模内运营采摘、参观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参观的栽培、养殖、养殖的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出产用地”的规则,免征乡镇土地使用税。《关于进一步施行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方针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本区域实在的状况,以及宏观调控要确认,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能够在50%的税额起伏内减征资源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房产税、乡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犁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用资源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房产税、乡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犁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方针的,可叠加享用本公告第一条规则的优惠方针。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