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留意!私行采伐城市树木属违法行为
时间: 2024-08-18 09:38:22 | 作者: 新闻中心
8月17日上午9时左右,南京雨花台区城市管理归纳行政法律大队开发区法律中队巡查至雨花经济开发区龙藏大路和凤锦路交汇处时,发现邻近地块内的不少树木被连根拔起,在砍树现场还有几个工人正在锯树。法律人员当即上前阻止了工人们的砍树行为,并要求出示相关采伐的合法手续。通过多方了解,法律人员承认其归于无手续私行采伐,当即展开查询取证。
经法律人员现场查询,在案发现场,共有6棵杨树被从根部锯断,其中有2棵胸径约25公分的大树,4棵胸径约12公分的小树,都现已被锯成一段段的,和树枝一同堆积在地上。
经进一步查询,砍树工人是某建造公司找来的。随后,法律人员找到了该公司负责人曹某。面对法律人员的问询,曹某做出了解说。本来,该地块现在正由其公司在进行试桩工程,公司挑选了凤锦路一侧作为场所的进收支大门,可是因为场所内有6棵城市树木,妨碍交通,为了便利工程车辆、施工机械等进入,公司就托付工人把这6棵城市树木采伐了。此次采伐确实没有事先向有关部分做申报批阅。
经查询,该公司归于无手续的私行采伐,没有事先向有关部分做申报批阅,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城市中的树木,不管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行采伐、移植。确需采伐、移植的,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建造(园林)行政主任部分同意,并依规则补植树木或许采纳其他补救措施。”法律人员当即向该公司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马中止私行采伐城市树木的行为,承受法律人员的查询处理。
通过法律人员的宣传教育,曹某表明,自己公司此次的采伐行为,在程序上确实存在忽略,自己现已认识到了这样的一个问题,将敏捷进行整改,而且将活跃尽力配合和承受法律人员的查询处理。现在,法律人员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
雨花城管提示广阔市民留意:城市树木是为了美化环境、扮靓城市,给市民发明愈加宜居的环境。广阔市民应维护公共环境,自觉维护城市树木,一起看护城市之肺。私行采伐城市树木属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将可能面对损失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给予治安处罚乃至追查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