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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决算

时间: 2024-07-10 13:47:20 |   作者: 新闻中心

  其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有关林业和园林绿化的法律和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服务保障工作。三是承担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服务工作。四是承担全区林业改革相关事务性工作。五是指导全区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六是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性事务工作。七是负责公共绿化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八是负责城市公共绿地维护工作。十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开展了春、秋季义务植树活动,完成营造林工作;完成“东山彩林”建设三期任务及前期栽植苗木的管护工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顺利完成2019年度政策补助资金兑现工作;开展天保工程二期建设。

  2、继续搞好现代林业产业重点县建设。做好2018年度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落实兑现2018年产业重点县项目资金300万元,强力推进竹编产业发展。

  3、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做好森林防火禁火期防火工作,加强村、社森林防火站点标准化建设,逐步加强森林公安规范化建设,依法打击违规占用林地、滥砍滥伐、乱捕滥猎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好生态环境。

  4、做好“恒大童世界”和“水郡未来城”等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林地审批工作,完成“创森”工作2019年度任务,做好迎检工作,2019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圆满成功。

  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是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在事业人员38人,退休职工26人。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是主管全区林业、园林日常管护等的工作部门,是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

  2019年度收、支总计4013.39万元。与2018年6356.42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43.03万元,下降36.86%。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林业局与原区市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合并重组,市政路灯管理职能划入区住建局,以及林业上级专项资金大幅度减少等原因。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013.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9.3万元,占81.2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4.09万元,占18.79*%.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13.3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2343.03万元,下降36.86%。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林业局与原区市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合并重组,市政路灯管理职能划入区住建局,以及林业上级专项资金大幅度减少等原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157.32万元,下降39%。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林业局与原区市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合并重组,市政路灯管理职能划入区住建局,以及林业上级专项资金大幅度减少等原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9.3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74万元,占3.61%;卫生健康支出42.3万元,占1.29%;住房保障支出81.96万元,占2.51%;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22.43,占6.82%。农林水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217.63万元,占37.35%,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577.24万元,占48.42%(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259.3万元,完成预算3259.3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为117.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收支平衡

  2.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为4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收支平衡。

  7、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22.43万元,完成预算100%,根本原因是收支平衡。

  8.农林水支出(类))支出决算为:支出决算为1217.63万元,完成预算100%,根本原因是收支平衡。

  9.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577.24万元,完成预算100%,根本原因是收支平衡。

  10.住房保障(类):支出决算为81.96万元,完成预算100%,根本原因是收支平衡。

  人员经费656.35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78.11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根本原因是收支平衡。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4万元,占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4万元,占7%。详细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万元,完成预算**%。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9.23增加/减少3.17万元,增长/下降34%。根本原因是车辆老旧及城区管护面积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 执法执勤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林业、园林事务公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1.8万元减少0.86万元,下降47*%,根本原因是厉行节约。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林业园林事务(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4万元,详细的细节内容包括:退耕还林检查、森林防火检查、疑是图斑复核、园林事务等。

  2019年,林业和园林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4.46万元,比2018年694.85增加239.61万元,下降25.64%。根本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区林业局和原区市政绿化服务中心合并,增加了运行开支。

  2019年,林业和园林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2万元。大多数都用在采购农药、化肥、园林机具等…(具体工作)。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用车5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园林绿化管护.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去看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实行按单位编制定员定额管理,人员支出预算按照工资福利标准和编制定员逐人核定。日常公用支出按财政确定的每年人头经费核定总额,不超编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由实施项目的业务部门制定,付款进度按合同、按验收时间严格执行,无提前付款现象,无违规记录。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东山彩林”、“市政路灯绿化日常管护”、“300万产业重点县”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东山彩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1.专项预算项目“东山彩林”建设预算593.07万元,执行下达,实际支付519.50万元,在实际支付土地租金及管护费时,扣减了整地面积,少支付整地费及租金11.64万元;验收时扣减枯死苗木费1.98万元,四旁树的管护费2.39万元,实际执行预算577.06万元,完成预算的90.02%。“东山彩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城市品质,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增加了生物多样性,在岷江东岸还起到了涵养水源作用,改善小气候环境,发现的主体问题:一是个别地方管理不到位;二是由于气候海拔等因素地理条件,造成远看“彩”林不“彩”,项目的三大效益体现不完全充分,可持续性效益不跟进。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实施后继续加强抚育管理。

  (2)市政路灯绿化日常管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市政路灯绿化日常管护费预算700万元,因机构改革,市政路灯预算经费划拨住建局100万元,实际预算600万元,2019年已执行预算支付586.04万元,完成预算的97.67%。我中心对“东山彩林”建设、300万“产业重点县”项行了自评,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数量按时完成、质量较好、符合验收标准、成本达标、经济效益一般、生态、社会效益较好、群众、服务对象满意。

  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城市品质,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增加了生物多样性,在岷江东岸还起到了涵养水源作用,改善小气候环境,

  基本达到预期,但是个别地方管理不到位;二是由于气候海拔等因素地理条件,造成远看“彩”林不“彩”,项目的三大效益体现不完全充分。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6分,

  一是内部控制度健全有待完整,二是绩效信息未完全公开,三是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人才教育培训不够。

  一是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二是继续加强项目绩效评估,对绩效目标进行动态监控,充分的发挥项目的各种效益。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营收: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营收情况)等。

  4.另外的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接着使用的资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是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是主管全区林业、园林日常管护等的工作部门,是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

  一是贯彻执行有关林业和园林绿化的法律和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服务保障工作。三是承担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服务工作。四是承担全区林业改革相关事务性工作。五是指导全区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六是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性事务工作。七是负责公共绿化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八是负责城市公共绿地维护工作。十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情况,核定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全额事业34人,差额事业4人。2018年末在职职工38人,其中行政0人,全额事业34人,差额事业 1 人,自收自支3人。离退休26人,其中离休 1 人,退休25人。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013.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9.30万元,占81.2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4.09万元,占18.79%;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401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4.47万元,占23%;项目支出3078.92万元,占77%;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实行按单位编制定员定额管理,人员支出预算按照工资福利标准和编制定员逐人核定。日常公用支出按财政确定的每年人头经费核定总额,不超编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由实施项目的业务部门制定,付款进度按合同、按验收时间严格执行,无提前付款现象,无违规记录。

  1.专项预算项目“东山彩林”建设预算593.07万元,执行下达,实际支付519.50万元,在实际支付土地租金及管护费时,扣减了整地面积,少支付整地费及租金11.64万元;验收时扣减枯死苗木费1.98万元,四旁树的管护费2.39万元,实际执行预算577.06万元,完成预算的90.02%。“东山彩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城市品质,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增加了生物多样性,在岷江东岸还起到了涵养水源作用,改善小气候环境,发现的主体问题:一是个别地方管理不到位;二是由于气候海拔等因素地理条件,造成远看“彩”林不“彩”,项目的三大效益体现不完全充分,可持续性效益不跟进。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实施后继续加强抚育管理。

  2.市政路灯绿化日常管护费预算700万元,因机构改革,市政路灯预算经费划拨住建局100万元,实际预算600万元,2019年已执行预算支付586.04万元,完成预算的97.67%。

  我中心对“东山彩林”建设、300万“产业重点县”项目进行了自评,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数量按时完成、质量较好、符合验收标准、成本达标、经济效益一般、生态、社会效益较好、群众、服务对象满意。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6分,

  一是内部控制度健全有待完整,二是绩效信息未完全公开,三是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人才教育培训不够。

  一是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二是继续加强项目绩效评估,对绩效目标进行动态监控,充分的发挥项目的各种效益。

  东山彩林项目在岷江东岸江口街道原双江村、石龙村、远景村、土桥村、凯旋村实施。

  东山彩林项目资料按程序做申报,区财政按执行预算予以下达,其流程符合资金管理办法。

  东山彩林栽植银杏、栾树、五角枫、美国红枫、鸡爪槭等彩叶树种为主,栽植株数60000余株。

  1、资金计划到位:东山彩林2019年资金计划593.07万元,执行下达,年底实际支付519.51元,资金执行率90.0%以上,支付资金主要是东山彩林二、三期建设余款。

  2、资金使用:截至目前东山彩林实际拨付支出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和进度均按合同约定执行依据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

  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原区林业局财务股,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规范,拨付资金及时。

  东山彩林项目2017年由原区林业局制定建设方案在区重大工作统筹会上通过,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区级有关部门、江口镇密切配合,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中严格规定办理,程序合法。

  东山彩林建设分一期、二期一阶段,二期二阶段,三期完成,树种以栾树、五角枫、美国红枫、银杏、鸡爪槭、红叶杨等彩叶树种为主,在凯旋村龚家堰饮用水源地栽植部分香樟、桢楠等常绿树种,总计栽植60000余株。验收时委托第三方四川省林科院生态环境监测公司验收,按合同施工按时完成,栽植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东山彩林项目实施对岷江东岸防止水土流失,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固碳制氧、保护生物多样性,同时改善项目区人居环境都起到非消极作用,项目区群众满意。

  1.原眉山市彭山区市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城市公共绿地的日常管护工作、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管网管护及安全、建成区范围内市政设施的管护工作、城市路面污水处理和污水管网的管护、城市建成区内人行道、护栏等市政设施的管护工作及城市道路照明的日常维修、维护和管护等工作。

  2.市政路灯绿化日常管护费项目无立项、资金申报按照年初预算,每项项目以实际发票为准。

  3.对于资金管理办法,我中心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成立了纪检小组,规划审核小组,验收小组,考核小组,经验收通过后签字确认付款。

  4.资金分配的原则是按需分配,根据真实的情况进行调整分配。我中心负责全城区公共绿地110万平方米日常管护、凤鸣公园日常管护、全城区鲜花日常更换、全城区行道树日常管理、城区人行道66.5万平方米、护栏9千米的日常维修、城区排水管网164.78千米的日常维护、人行道花台路沿石3.69行米的日常维修、雨水篦6516套、污水井盖4403套的日常维护、全城区108条街道的路灯日常管护。

  1.我中心负责全城区公共绿地110万平方米日常管护、凤鸣公园日常管护、全城区鲜花日常更换、全城区行道树日常管理、城区人行道66.5万平方米、护栏9千米的日常维修、城区排水管网164.78千米的日常维护、人行道花台路沿石3.69行米的日常维修、雨水篦6516套、污水井盖4403套的日常维护、全城区108条街道的路灯日常管护。。

  2.我中心负责全城区公共绿地110万平方米日常管护,含绿篱修剪、植物病虫害防治、施肥,零星死亡补栽等;

  全城区鲜花日常更换,主要对全城区所有花箱、道路节点、重大节假日及区级重要活动所需鲜花的摆放和栽植,我区现鲜花栽植面积达0.52万平方米,主要栽植点有:高速公路眉山入口周边、区委内花园、法制广场、彭祖大道区委口子、城区花箱、五湖四海廊桥、锦绣大道北节点东篱桃源、滨江大道南段等。所有鲜花每年的更换次数最少是8次;

  全城区行道树4万余株,主要工作是疏枝、树木病虫害防治、施肥,零星死亡补栽等日常管理工作;

  城区人行道66.5万平方米、护栏9千米的日常维修,主要是对损坏、缺失的人行道及时修补恢复,对损坏的护栏及时恢复;

  人行道花台路沿石3.69行米的日常维修对损坏、缺失的人行道及时修补恢复;

  雨水篦6516套、污水井盖4403套的日常维护,对损坏、缺失的雨水篦和污水井盖及时更换;

  全城区108条街道的路灯日常管护,对损坏、不亮的路灯进维修更换,对故障控制柜进行维修。

  各股室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做初步预算,提交审核,经中心班子会通过后确认实施;实施过程由责任股室自行进行协调监督;项目完工后,组织验收小组进行实地验收,无意见后签字确认;最后通过中心班子成员签字确认向财务申请报账。

  各责任股室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发票及相关资料由财务向财政部门申请,下达指标,支出项目资金。

  2.资金到位。每月5日前,向财政局预算股申报当月项目资金,财政根据申报金额下达指标。

  市政路灯绿化日常管护费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各股室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初步预算,提交审核,经中心班子会通过后确认实施;实施过程由责任股室自行进行协调监督;项目完工后,组织验收小组进行实地验收,无意见后签字确认;最后通过中心班子成员签字确认向财务申请报账。

  各股室根据实际在做的工作情况做初步预算,提交审核,经中心班子会通过后确认实施;实施过程由责任股室自行进行协调监督;项目完工后,组织验收小组进行实地验收,无意见后签字确认;最后通过中心班子成员签字确认向财务申请报账。

  按照全年预算下达指标,实际支付全年市政路灯绿化日常管护费。项目包括全城区公共绿地110万平方米日常管护、凤鸣公园日常管护、全城区鲜花日常更换、全城区行道树日常管理、城区人行道66.5万平方米、护栏9千米的日常维修、城区排水管网164.78千米的日常维护、人行道花台路沿石3.69行米的日常维修、雨水篦6516套、污水井盖4403套的日常维护、全城区108条街道的路灯日常管护。

  全城区市政设施及时维护无安全事故发生、路灯照明亮灯率达到98%以上、绿化养护工作正常开展,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全城区市政设施及时维护无安全事故发生、路灯照明亮灯率达到98%以上、绿化养护工作正常开展,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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