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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筑业增值税进项税率抵扣手册及抵扣攻略

时间: 2024-02-14 08:36:12 |   作者: 新闻中心

  工程物资,由于工程材料物资种类非常之多,所以分供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税率也不完全一样。一般的材料物资适用税率是13%,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属于初次生产农产品的原木和原竹,取得的发票可能会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发票左上角有“收购”字样),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一样能抵扣进项税,适用税率为9%,根据发票金额按适用税率计算抵扣(农产品进项抵扣具体规定详见:(财税〔2017〕3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而经过加工的属于半成品或成品的木材及竹木制品,取得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一般是13%。

  购买水泥和一般商品混凝土的税率通常为13%;但 财税[2009]9号规定:以水泥为原料生产水泥混凝土,就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简易征收,征收率为3%。选择简易征收至2027年12月31日前税率为1%。

  在商贸企业购买的适用税率是13%;但 财税[2009]9号规定:从生产企业购买,生产企业自产的建筑用砂、土、石料以及自产砂、土、石料连续生产砖、瓦、石灰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简易征收,适用税率为3%。选择简易征收至2027年12月31日前税率为1%。

  从农业生产者手中直接购进的,自开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取得的农产品免税销售发票,均可以按票面金额*9%计算抵扣进项税。

  从流通领域购进的苗木,只有取得专票才能按票面抵扣,可能9%(一般纳税人),也可能3%(小规模纳税人至2027年12月31日前税率为1%。)。

  从小规模纳税人手里购买苗木,取得其自开或者代开的3%专票,不是以发票票面的税额抵扣,你可根据票面金额的9%进行计算抵扣,这个千万别搞错了!

  购买机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一次性抵扣,但购买二手的机械设备时(如: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能会取得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3%抵扣。同时购买时要注意控制综合成本,选择综合成本较低的供应商。

  租赁设备,正常的情况下适用税率为13%;但是若出租方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使用征收率为3%。选择简易征收至2027年12月31日前税率为1%。

  3.2.2 租赁机械(租赁配备操作人员),取得建筑服务专用发票,进项抵扣税率为9%、3%(至2027年12月31日前税率为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1、备注栏必须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所在的县市区,否则,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及税前扣除凭证。

  2、项目名称一级必须是”建筑服务“,如果开成租赁服务等,则视为开具有误,须退回重开。

  工程项目发生的临时设施费用,例如购买的脚手架、活动板房、围墙等,这些费用的支出都是可以一次性抵扣的。

  从自来水企业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抵扣3%的进项税(至2027年12月31日前税率为1%。),从其他水厂购买的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9%的进项税。

  电网公司直接开具的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租赁房屋和施工现场业主的电表,应从出租方或业主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

  如果与建设方共用水电表产生的水电费,多地税务有答复,施工公司可以从建设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并税前扣除。因不符合分割单使用情形,切不可以分割单形式处理。

  电信业适用两档税率,基础电信服务适用税率为9%,增值电信服务适用税率为6%。

  员工个人抬头发票没办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带有福利性质的通信费补贴不允许抵扣进项税。企业名义的电话费,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汽车、机械使用的燃料费用,是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必不可少的成本支出,这些支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但司机师傅自己单独分次加油,可能没办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统一办理加油卡,在加油后凭卡或者加油凭证,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情况下,可以从供热企业拿到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热企业向居民免征增值税,不能抵扣。

  聘请专业的咨询、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咨询费用都可以抵扣进项,注意要选择一般纳税人。

  公司召开大型会议,应索取会议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至2027年12月31日前税率为1%),如果分项列示服务,单独开具餐费的发票,餐费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公司的培训支出,要向培训单位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至2027年12月31日前税率为1%)。

  企业的办公用品支出,也是成本费用中比较经常发生的,如果是从其他个人处购买,没办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商场、超市或电子商务平台购买,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司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相关劳动安全规程,用于改善公司生产人员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和消灭职业病等各种技术、保健措施方面开支的费用,例如给员工购买个人防护用具,安全用品等用品,进项税可以抵扣。但要与福利费进行区别,如果是福利费就不得抵扣。

  公司购买的防疫物资、发放给员工的防疫用品,属于特殊的劳动保护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稽查案例:建筑企业现金采购,税务机关通过数据情报平台发现异常,且没有相关凭证证明真实性,被定偷税!

  为了美化办公环境,自行购买绿色植物,适用税率9%,如果取得苗木等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票面金额和9%税率计算抵扣;如果是租用绿植的,适用税率为13%。

  23.1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分2年抵扣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3.2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贷款的利息支出,不能抵扣,与之相关的手续费、咨询费和顾问费都不允许抵扣。

  应取得税率6%(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备注:人身保险除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保险费外,暂不可抵扣。

  应取得税率6%(一般纳税人处取得)或3%(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修理费用于有形动产的修理费用,如汽车修理费、机械设备的修理费为13%;而对于不动产的修理费税率是9%。

  为运送货物取得的运输费专用发票,按9%抵扣;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自开或代开的专用发票,按3%抵扣(至2027年12月31日前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1%)。

  28.2.1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勾选认证抵扣。

  28.2.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28.2.3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28.2.4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2)报销人员是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本单位作为公司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

  4)用于生产业务所需;对于用于免税、简易计税项目、个人消费、集体福利的不允许抵扣。

  5)如果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抬头必须为公司,非公司抬头不允许抵扣。

  公司自有运输车辆,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公司自有运输车辆支付的汽油柴油费,按取得的专用发票上的税额进项抵扣,税率为13%。

  自2022年8月28日开始,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全面铺开。截止目前,发票开具已逐步被替换成数电票,很快将成为主流票种!

  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行费发票等一样,在平台勾选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相比传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发票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会自动打印“机动车”标识。

  注意:销售机动车开具蓝字发票后,该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将自动流转并归属受票方,因此销售方对同一辆车不能同时开具多张蓝字发票。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服务、非货币性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指的是征税发票,左上角显示“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注意:如果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则此类通行费发票不允许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1)报销人员: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或本单位作为公司接受的劳务派遣人员;为非雇员人员报销的不允许抵扣。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由收购方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发票。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注意:纳税人在开具时税率应当选择“免税”,而不是“0%”,虽然免税和零税率都不征增值税,但两者的意义不同,纳税人要注意两者的区别。

  1、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4、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

  5、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14、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很多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

  15、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销售非货币性资产(转让补充耕地指标、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其他权益性非货币性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

  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非货币性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购进用来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

  2.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3.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出售的收益,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除湖北省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放弃减征)

  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出售的收益,减按1%征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以及符合相关规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五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不是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铲。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47号,)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差额纳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

  (1)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收取试点后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公路经营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2)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2)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口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整体的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筑设计企业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先制作的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财税[2016]6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

  6、动漫企业、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文化体育服务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非货币性资产,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14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1)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7]56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简易办法按照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6、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18、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19、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23、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财税〔2019〕24号)

  24、自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97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25、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26、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配置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总局公告2017年11号)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销售货物适用税率13%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区分不一样的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

  财税[2009]9号、财税[2008]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财税[2014]57号

  六、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依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1、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口全部出租收入(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1、除纳税人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再生资源回收不征收增值税外,纳税人发生的再生资源回收并销售的业务,均应依规定征免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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