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答疑】关于混合运营事务企业所得税怎样核算交纳?
时间: 2024-02-08 23:37:25 | 作者: 新闻中心
我司主营的是自产自销苗木产品,有请求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免税的优惠政策,但现在一起兼营一少部份其他应税事务,这样就导致公司的所得有一部份是免所得税的,一部份是要交纳所得税的,在不能合理区别是否需纳所得税的时分,要怎样处理?
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施行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八条规则:“企业一起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则项目的,应别离核算,独自核算优惠项目的计税根据及优惠数额;别离核算不清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份额分摊法或其他合理方法来进行核定。” 因而,您公司如无法合理区别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的,可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份额分摊法或其他合理方法来进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