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二建工程法规【每周干货】(三)速看本周学习重点
时间: 2023-12-14 05:43:55 | 作者: 行业新闻
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施工许可证管理:延期、核验、重批,法律责任的规定,施工公司资质的法定条件和资质序列,施工公司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不予批准企业资格申请的情形,企业资质证书的撤回、撤销和注销,外资施工公司的承包范围,实际施工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禁止越级承揽工程,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1、建筑工程开工前,建筑设计企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任部门申领。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①投资额30万元以下;②建筑面积300m2以下;③省级政府调整并报国务院住建部备案);
(5)已经办理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的;(开工报告审核检查的四个条件:①资金到位情况;②投资项目市场预测;③设计图纸是不是满足施工要求;④现场条件是不是具备“三通一平”等的要求。)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仅要满足施工需要,还应当依规定对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做审查。
2017年10月经修改后颁布的《建设工程勘测考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编制施工图设计文 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数的限制。我国有严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做审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施工图设 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核检查。
2017年10月经修改后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2)依法应当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申请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1、建设单位应当从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2、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按照国务院有关法律法规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1、建筑设计企业无证施工,罚建设单位1%——2%;罚施工单位3万元以下罚款;
3、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
建筑业企业必须拥有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设有12个类别。施工总承包资质一般分为4个等级,即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
1、2017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的通知》中提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2017 ]19号),提高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效率,决定在北京、上海、浙江3省(市)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告知承诺审批,是指对提出资质行政审批申请的申请人,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制度。
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2016年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中指出,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对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监督管理、招标活动中,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2、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3个月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许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3、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①名称、②地址、③注册资本、④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变更结果应当在资质证书变更后15日内,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4、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需承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核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1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1)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2)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7)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8)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
(10)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11)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①资产、②主要人员、③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被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在资质被撤回后3个月内,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的申请。
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②超越法定职权;③违反法定程序;④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准予;⑤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⑥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
①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②企业依法终止的;③证书依法被撤回、撤销或吊销的;④企业提出注销申请的;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2)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家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
(3)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以及外资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4)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1、《建筑法》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理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3、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不过,联合共同承包同样要求联合的各方必须具有与其承包工程相符合的资质条件,不能超越资质等级去联合承包,以免导致以联合共同承包之名行“资质挂靠”之实。
联合承包各方都必须具有与其承包工程相符合的资质条件,不能超越资质等级联合承包。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事物的规模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1)项目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3)项目核算负责人、(4)质量管理人员、(5)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