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拟加强监管提升园林绿化工程质量
时间: 2025-03-31 11:48:42 | 作者: 行业新闻
当前,正是植树添绿的好时节,莞邑大地不少园林绿化工程上马开建。近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就《关于加强东莞园林绿化工程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旨在贯彻落实绿美东莞和“百千万工程”建设,提升东莞园林绿化工程质量。
公告称,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为逐步提升东莞市公共绿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市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编制了《关于加强东莞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所提出的东莞市公共绿地园林绿化工程监管范围有:东莞市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各类公益性公园绿地、街旁绿地、城市道路(含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附属绿地、广场绿地、江河道绿地(含碧道)等新建、改扩建公共绿地园林绿化工程。
因建设项目所属行业监管部门不同,《意见稿》将监管权限划分为城市管理、林业、交通运输、水务四大系统和集体资金投资项目、公路项目建筑设计企业。根据《意见稿》,由市、镇两级财政投资或融资1200万元(含)或以上,城管系统100万元(含)至1200万元,林业系统1200万元以下且建成后交由有关部门管理的园林绿化工程均应纳入有关部门监管范围。
根据《意见稿》,监管内容有工程设计、施工监管、竣工验收、移交管养等。其中在施工监管环节中,公园、广场绿地项目由城管或林业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其他建设项目行业监管部门对配套园林绿化工程开展监督检查时,应按权限分工邀请城管或林业部门参加。重点检查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隐蔽工程项目施工、苗木进场、苗木栽植等。现场发现的问题,由检查单位反馈给建筑设计企业落实整改。同样,在完工验收环节,涉及其他建设项目行业监管部门对配套园林绿化工程完工验收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时,应邀请城管或林业部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