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委:坚决铲除建设工程领域滋生腐败的土壤!
时间: 2025-03-23 05:04:24 | 作者: 行业新闻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国家监委要求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特别是建设工程领域腐败的形式复杂多变,如何铲除?仍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结合和国家监委的反腐决心和要求,觉得应从以下环节发力。
1、虚假招标、定向邀标。打着公开对外招标的形式,向意向单位发起邀标,暗中指定中标单位。
2、设置门槛、量身定做。针对某潜在投标企业的优势和特点,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加分项,保证其标书的综合评分得高分。
3、明招暗定、结盟陪标。同样打着公开对外招标的形式,由意向中标单位以多家投标人的名义进行陪标,保证其中标,甚至抬高中标价格。
4、肢解工程、直接发包。认为将某项工程进行肢解,将工程建设价格降低到必须公开对外招标的限额以下,然后人为操作,直接发包。
6、违规评标、故意泄密。通过买通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招标代理公司,故意将竞标对手的商业机密对外泄露,进行违反规定评标。
以上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腐败问题表现形式,每个环节都有金钱利益输送,直接剥夺了其它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没办法保证工程质量与品质,滋生助长腐败毒瘤、破坏营商环境。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市场机制的健康运行。
1、偷工减料。施工方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使用劣质或者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材料,却按照优质材料的价格要求建筑设计企业支付材料费用。
2、虚报工程量。为了提前收取工程款,实施工程单位明明只完成了一部分工作,却虚报为全部完成,从而提前收取更多的工程款,造成建筑设计企业资金成本造价。
3、贿赂监管人员。实施工程单位为了让监管人员对违规操作和偷工减料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会送上丰厚的“好处费”“茶水费”。
4、违法分包转包。一些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通过不正当手段承接工程,然后违法转包、分包出去,从中牟取差价。
以上腐败问题严重破坏了建设工程正常是施工监管程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价格虚高以次充好。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暗中勾结,故意抬高材料设备的价格或以次充好,从中获取高额回扣,增加工程成本。
2、虚假招标采购。表面上进行招标采购流程,实际上早已内定供应商,招标只是掩人耳目的手段为内定的供应商披上合法的流程。
3、虚假采购数量造假。不法人员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虚假采购合同,虚报采购数量,中饱私囊。
4、人情采购验收不严。凭借私人关系而非质量和价格等客观因素选择供应商,导致采购的材料设备性价比低下。验收人员被收买,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问题产品顺利进入工程。
以上腐败表现形式严重危害了工程质量,损害了公共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监理人员收受贿赂。施工方为了让监理人员对施工中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视而不见,会给予丰厚的贿赂,使得监理人员丧失原则。
2、虚假监理报告。监理人员为迎合施工方的不正当要求,出具与真实的情况不符的监理报告,隐瞒工程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
3、降低监理标准。监理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下,私自降低监理要求和标准,让不符合规范的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得以通过验收。
4、与施工方勾结谋取私利。监理人员与实施工程单位共同虚报工程量或者材料使用量,从中瓜分非法所得,造成建筑设计企业财产损失。
1、权力寻租。工程款支付审批人员利用手中的审批权力,向施工方或相关单位索取贿赂,否则便故意拖延审批流程。
2、虚报工程款。不法实施工程单位通过虚构工程内容、夸大工程量等手段,骗取提前支付更多的工程款。
3、截留挪用工程款。部分人员私自截留或挪用本应支付给实施工程单位的工程款,用于个人或其他非法用途。
4、勾结中介谋取私利。与中介机构或跟踪审计单位串通,通过不正当手段提高工程款的审批额度,从中获取好处。
1、审计人员受贿放水。实施工程单位为了让审计结果对自己有利,向审计人员行贿,导致审计人员丧失原则,在审计过程中故意放水,出具与真实的情况严重不符的审计报告,夸大工程费用或者隐瞒不合理开支。
2、故意曲解审计规则。审计人员为满足特定利益方的需求,对审计规则、工程建设价格规则等进行曲解和滥用,使得审计结果失去公正性。
3、与实施工程单位合谋虚报工程建设价格。审计人员与实施工程单位相互勾结,虚报工程结算造价,从中收取相应的金钱利益。
4、违规操作审计流程。跳过必要的审计步骤,或者在审计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做出结论,破坏了结算审计的公信力,损害了公共利益。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建设工程领域的腐败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的腐败问题慢慢的变多、越来越隐蔽,整治并彻底铲除腐败势在必行。、国家监委、最高检均多次强烈要求打击腐败建设工程领域腐败问题。
我们坚信,随国家反腐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的腐败分子将无处遁形,让所有人都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筑行业将步入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
我认为,招投标是一种形式,应该取消,理由是浪费建筑设计企业的资经,时间等问题,应该由建设单自行选择,自行考察,优中选优,市场口牌好,信誉高,讲诚信,重质量的施工公司进行施工,工承造价有中价机构合规出据,贪腐问题,重在监管,监控,作为建筑设计企业的贪腐问题,招标不招标都一样,作为工程质量一事,施工公司的一把手是重中之重,一把手只要注重质量,手下人就一定能把质量做好,比如,砼方面在设计标准上提高一个标号,砼方面合格与优良均优,总之,招投标总体多余的,是给投标公司能够带来很多不利和麻烦。
建立评标,招标,审核审计国家专家库,凡需招投标的项目的招标书需经专家库成员严格审核,审核过程应严格保密,审核人员在开标前不得与外界联络。评标人员应在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工程开标前被柚中的专家组成员不得提前兹取投标单位的相关信息,公司名称及机构氏碼应密封,在开标前将投标单位的标书统一编号,然后送评标组评标,所评得分填入对应编号单位得分,再交由评标委定标。
招投标操作改革为:凡是附合资格要求企业入围釆用电子摇一摇中标单位,减少人为的专家评标,业主意向等因素,杜绝围标陪标制度上制造的毛病。节约标书纸张,人力等资源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