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平阳县北港片城镇污水主管工程及水头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核准的通知
时间: 2024-09-07 21:08:35 | 作者: 在建工程
关于同意平阳县北港片城镇污水主管工程及水头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核准的通知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平阳县北港片城镇污水主管工程及水头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立项的报告》(平盈控﹝2024﹞4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经研究,原则同意平阳县北港片城镇污水主管工程及水头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建设,现将项目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意义:本工程的建设有利于保护鳌江上游水系生态保护;有利于乡镇旅游开发;有利于污水处理设施后期运维管理。因此本项目建设必要性充分且迫切。
二、项目选址:平阳县水头镇、南雁镇、山门镇、闹村乡、怀溪镇、顺溪镇、青街乡(平阳县水头污水处理厂位于水头镇温家庄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一)污水主管工程包含污水管道41公里,泵站15座。其中污水主线个乡镇至水头污水厂的污水主管)包含污水管道20.2公里,泵站11座;污水支线个乡镇至水头污水厂的污水主管)包含污水管道20.8公里,泵站4座。
(二)水头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设计规模为2.0万吨/日,排放标准执行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DB33/2169-2018),用地面积23.49亩,包含现状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等的改造,以及新建均质池、改良A2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氧化池、反硝化滤池、消毒接触池、污泥池、臭氧发生器间、鼓风机房、综合车间、液氧站、除臭设施等。
(三)污水处理工艺采用进水→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均质池→改良A2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氧化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出水;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浓缩+高压板框脱水处理工艺;
四、总投资及资产金额来源:总投资为36316万元,工程费用30656.4万元;资产金额来源为自有资金10894.8万元,融资资金25421.2万元。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做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详细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请平阳县北港片城镇污水主管工程及水头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环评、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平阳县盈泽控股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允许超出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来更新项目登记的基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