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观隅评|最后一道防线失守:南通通州一治污国企反成“污染源”
时间: 2024-03-17 19:50:36 | 作者: 在建工程
污水处理厂,原本是提高水环境质量的治污单位,是典型的环保企业,也是城乡水污染治理的最后一道防线。
近日,南通市通州区国有资本管理中心下属的一家国有污水处理企业,不仅没能治污,反而因排放超标废水成了“污染源”,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列为长江大保护典型案例,引发舆论关注。
这起案件暴露出涉案的国有污水处理单位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上的不足及环境法律意识的淡薄,也给其他污水处理单位敲响了警钟。同时,反映通州区在国企监管上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引起格外的重视和深入反思。
南通市通州区国资中心作为区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其对所监管国企的监督管理责任重大。从这起典型案例中能够准确的看出,该中心对其下属污水处理国企的监管存在很明显缺失。
在实际运行中,污水处理厂应当每日检查废污水处理设施,时刻关注设施运作时的状态和处理水量,按规定记录废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台账,察觉缺陷的,及时启动应急措施。
每日对排入和排出的工业污水进行监测,在发现进水或出水超标时,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将超标污水导入调蓄设施等初步应急措施,保证超标污水不外排,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
同时,要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以便在第一时间开展污染物溯源排查,妥善保存手工监测记录等证据,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有很大成效避免扩大环境污染。
在这个格外的重视环保的时代,企业不应只将环保视为口号,而要将其融入公司发展的全过程中。涉案的污水处理企业作为国有企业,理应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利益意识,以身作则,履行自身的环保职责,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安全,逐步的提升自身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水平,为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然而,在这起案件中,涉案国企不仅在执行环境保护方面存在很明显的缺陷和不足,而且在污水处理中无视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连续超标排放,破坏了其所应当具备的良好形象,也某些特定的程度上损害了国有企业的整体形象,更不可思议的是可能影响民众对于政府环保承诺的信任。
对于政府而言,仅仅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是远远不足的,应该采取更加果断和有力的措施,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严惩不负责任、不遵守法律和法规的国企及相关负责人,并及时通报处理结果。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的监管工作,防止此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再次发生,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国企形象和社会形象,确保当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公众健康安全。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逐渐增强污水处理企业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通州区委区政府还应加大对环保法律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提升公司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加大环保投入,促进企业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此外,其他污水处理企业也应增强自律,强化环保意识,遵守环境法规,自觉承担环保责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和技术改造,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环保水平,推动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相信只有加强监管、提高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才能让污水处理企业真正成为环保事业的中坚力量,为保护地球家园作出贡献。
下一篇: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