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 2025-03-12 06:31:50 | 作者: 已完工程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上海商业管理部负责上海地区房产的招商租赁及运营管理。房屋租赁行业的主要经营模式包括以下三种。(1)自营模式:对自有物业进行装修改造并自主经营管理;(2)合作模式:与专门干城市旧改业务的公司合作,共同改建和经营老旧项目;(3)出租模式:将持有物业直接出租,由承租人负责改建和扩建。公司目前主要是采用自营和出租两种模式。
公司持有的物业分布于上海多个行政区,经营模式以自营和出租为主。其中,位于静安、杨浦等城市核心区域的物业大多数都用在办公和商业经营。公司多处房产位于城市更新重点区域,随着城市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推进,预计将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收益。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对百年德化物业的管理模式进行了调整,由委托管理转为整体租赁。公司租赁绿都不动产持有的百年德化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场地及构筑物,经整体规划改造后对外出租。
公司物业服务业务以商业物业为主,与居民日常消费紧密关联。2024年,政府持续实施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推动居民消费稳步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8.8万亿元,同比增长3.5%;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稳步的增长的贡献率为2.2个百分点。居民消费呈现个性化、多样化和品质化趋势,消费形态从以商品消费为主向商品与服务消费并重转变,服务消费成为消费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方向。
公司商业物业服务最重要的包含“百年德化·风情购物公园”的商业运营及上海地区部分出租商业资产的配套物业管理。“百年德化·风情购物公园”位于郑州市德化街,占地面积51.53亩,总建筑面积近6万平方米,是区域内的标志性商业综合体。
2024年,郑州绿都商业对园区进行了全面改造升级,包括核心区域外立面翻新、地面铺装优化、软装美陈设计等,明显提升了园区的整体形象。同时,园区通过优化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标准及组织各类大型活动,增强经营氛围。报告期内,园区客流量同比增长超过20%,经营效益显著改善。
公司美居装修业务主要为业主提供住宅、店铺、办公室及新建小区公共物业的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家具家电等一体化服务。根据中研普华发布的《2024-2029年中国全装修行业发展的潜在能力建议及深度调查预测报告》,中国家装市场规模庞大,行业整体处于成熟发展阶段。然而,市场之间的竞争格局较为分散,集中度较低,价格竞争激烈。大量中小型装修公司和设计师工作室通过价格、品质和服务展开激烈竞争。
2024年,茂都装饰通过优化团队结构、完善管理标准,提升了业务水平和服务的品质。公司承接了洛阳、郑州、商丘等多个项目,服务范围有一定扩大。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52.2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10.26万元,产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243.13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3月6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7名,其中1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同意依据公司薪酬管理政策,结合公司年度主要经营目标、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按公司薪酬管理政策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拟支付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0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理财,理财时点余额不超过12亿,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选择安全性高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相对比较简单、本金保障程度较高的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企业来提供劳务实际交易额为2,126.30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实际交易额819.08万元。2025年,公司预计提供商品、提供劳务交易额为1,252.40万元,预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交易额为1,012.00万元。
企业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拟新设“联席总经理”职位,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3月6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根据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监事,在全方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每个方面线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
(3)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法律和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企业来提供劳务实际交易额为2,126.30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实际交易额819.08万元。2025年,公司预计提供商品、提供劳务交易额为1,252.40万元,预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交易额为1,012.00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理财,理财时点余额不超过12亿,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理财选择安全性高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相对比较简单、本金保障程度较高的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和结构性存款。
●公司与拟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要营业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加公司收益。
理财时点余额不超过12亿,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将购买安全性高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明确理财的金额、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已建立完整的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门将安排有关人员对打理财产的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打理财产的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企业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对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企业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能大大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收益,逐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预计的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不影响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现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报告如下:
上述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各类别预计金额范围内,可能会结合实际需要调整关联交易主体。
注册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美街与凌霜路交叉口东北角宇通和谐家园商业S1-115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城市绿化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房屋拆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柜台、摊位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均拥有非常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关联交易与该公司签署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定种类设备设计;特定种类设备制造;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食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电机及其控制管理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试验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软件销售;电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试验机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特定种类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销售;二手车经纪;机动车充电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轮胎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充电桩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润滑油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动车鉴定评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经纪;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公司将就关联交易与该公司签署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该公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关联交易与该公司签署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停车场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紧急救援服务;物业服务评估;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礼品花卉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机械设备租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电子产品营销售卖;新鲜水果零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安防设备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施工专业作业;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公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均拥有非常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关联交易与该公司签署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三双公路1021号10幢W1006室(上海津桥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社会调查、社会调研),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关联交易与该公司签署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注册地:郑州市管城区青翠南路39号12号楼绿都澜湾桂园物业服务中心307室
该公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关联交易与该公司签署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该公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关联交易与该公司签署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关联交易与该公司签署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该公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关联交易与该公司签署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经营范围: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针纺织品、日用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洗涤用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包装材料、塑料制品、服装、鞋帽、箱包、珠宝首饰、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无线电管制器材除外)、皮革制品、办公用品、照明器材、不锈钢制品、铝合金制品、厨房用具、玻璃制品、钢材、电子产品、酒店用品、音响设备、卫生产品、照相器材、机电设备、体育用品、花卉苗木(不含种子)、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食用农产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卷烟、雪茄烟;婚庆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策划;企业管理咨询;餐饮服务;国内旅游业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计算机图文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
该公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关联交易与该公司签署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经营范围:物业服务;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餐饮企业管理咨询;花卉种植、销售;销售:日用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
该公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关联交易与该公司签署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勘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工器材销售;规划设计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市政设施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营销售卖;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将就关联交易与该公司签署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97号永和龙子湖中央广场1单元10层100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企业管理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公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均拥有非常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关联交易与该公司签署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购买商品、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或参考市场价的协议价进行交易。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双方主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双方不会构成利益侵害或利益输送。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拟新设“联席总经理”职位,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于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并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本次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3月7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7名,其中1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聘任王丽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鉴于公司董事文贤勇先生辞职,提名童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朱永明先生、赵虎林先生、余黎峰女士辞职,提名王汇联先生、程贤权先生、赵子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司定于2025年3月28日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文贤勇先生的辞职报告书,文贤勇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书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文贤勇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童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童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朱永明先生、赵虎林先生、余黎峰女士的辞职报告书,三位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书自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朱永明先生、赵虎林先生、余黎峰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王汇联先生、程贤权先生、赵子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汇联先生、程贤权先生、赵子夜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王丽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王丽华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童星,男,198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曾持有保荐代表人等专业资质,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业务部执行总经理。
王汇联,男,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科院微电子研究所总体技术探讨研究室副主任、产业化处处长、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中科院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副主任,厦门半导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东南海半导体投资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企业独立董事,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企业独立董事,上海烨映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程贤权,男,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子夜,男,1980年出生,博士,教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犇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合富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丽华,女,1971年出生,专科学历。曾任辽宁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总监,瑞丽医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5,408,962.14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7日,公司总股本206,282,42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879,540.06元(含税),占2024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5年3月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2024年3月6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股东应于2025年3月27日(9:30-15:00)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长宁区兴国路78号6号楼登记。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外地股东可在2025年3月27日15:00之前将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本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做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通过你自己的意愿做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根据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