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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张家港市特种行业名录办理单位公示

时间: 2024-08-13 02:27:19 |   作者: 已完工程

  为进一步促进特种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社会治安次序,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的合法权益,保证特种行业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合法、公平,依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办理条例》和《江苏省生产性废旧金属收买业开锁业名录办理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张家港市公安局对全市生产性废旧金属收买业和开锁业申请加入名录办理的经营者经审查、核对程序后,将符合条件经营者列入名录,现将名录单位公示如下:

  依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办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未列入名录的个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不可以私行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收买或开锁服务经营活动。对公示的相关单位有贰言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张家港市公安局治安差人大队联络,联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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