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蜀镇蠡河北路两侧绿化工程
时间: 2024-03-16 16:07:26 | 作者: 已完工程
丁蜀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丁蜀镇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3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3月7日,竣工日期:2022年3月21日,工期15日历天;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含有园林绿化营业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类专业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年2月至今)独立承担3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建设。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6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4.2报名时间及方式:2022年2月28日~2022年3月1日上午8:00~10:30时,下午14:00~16:0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本人携下列资料前往丁蜀镇招投标中心509室(宜兴市丁蜀镇东坡中路行政审批局5楼)报名。资料费:300元/份,交纳方式:报名单位需向宜兴市丁蜀镇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交纳,账号:,户名: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开户行:农行丁蜀支行,转账时必须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
4.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B证(市政工程师提供);⑥安全生产许可证;⑦报名资料费交纳凭证(必须以单位名义);⑧受托人和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指2021年9月-2022年2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等在职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同报名单位公章);⑨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复印件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司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复印件;⑩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⑪投标保证金本票正反面复印件(签字加盖公章);⑫近三年内(2019年2月至今)独立承担3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建设提供政府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或预竣工验收证明书(由监理单位、建筑设计企业、实施工程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⑬《本市园林绿化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或《外市园林绿化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同一单位公章,不论中标与否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报名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及QQ邮箱,格式见附件2,只有资格审核检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如需更换报名材料,需于开标前一日上午10时前上交,逾期不予办理。
4.4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公告下方附件,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文件解压密匙,开标时带好打印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封面加盖公章)。
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8000元方可报名(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汇票(账号:936024,户名: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开户行:农行丁蜀支行),保证金本票/汇票金额不得分开,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XX工程保证金,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
缴纳保证金后需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承诺函,所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不计息退还。
4.6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4开标时必须携带的原件: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4.3中③、④原件、⑤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本票/汇票原件到场开标,现场查验材料不合格者,将失去投标资格。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50%,第二年内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70%,余款第三年内付清。
8.2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筑设计企业(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3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4投标人须遵守宜兴市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定”及补充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所有投标人必须戴口罩,不能遵守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 年2月25日至 2022 年3月1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2、在确定投标人名单、携带材料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后,投标人进行抽签排序。
3、按投标人签到顺序,由投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当场公布抽取的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仍将号码球仍放入抽取箱内,由下一个投标人抽取号码球,直至所有投标人抽取完毕。
4、按照号码值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作退回处理。
1、如最大号码值出现相同情况,则进行第二轮抽取,直至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
2、抽取程序结束后,抽取的号码记录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