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种植合同书范例6篇
时间: 2023-12-30 10:35:20 | 作者: 企业文化
植物检疫是《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和法规赋予各级植物检疫机构的重要行政执法工作,在防止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安全工作中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1]。近年来,境外有害生物入侵我国的事件时有发生,有害生物在国内地区间传播扩散的风险也日益加大,植物检疫执法显得越发重要和紧迫[2]。然而当前植物检疫执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与当前对植物检疫执法的迫切需要不相符合,现以扬州为例,就植物检疫执法现状浅谈如下。
现阶段扬州市各县(市、区)植物检疫人员多的4~5人,少的2~3人,有的仅有1人,植物检疫人员基本是以病虫测报人员兼职为主,有些植检员因工作调动已离开植检岗位,在岗人员既要负责本地区农作物病虫草测报与防治,又要负责植物检疫执法,往往一到农作物常规病虫草测报与防治关键时期,植检人员就要全身心的投入到测报与防治工作中,难以兼顾植物检疫执法。近年来,扬州市繁育种基地面积逐年加大,已达4 667~5 333hm2,加之要开展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阻截带建设,布点广,防控对象多,关键时刻显得人手不足,精力跟不上,日常工作往往处于被动状态,很少有时间去各种子经营门市进行执法检查。
多年来,由于植检人员名义上是专职植检员,实际上大多数是植保站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更多的是以农作物病虫测报与防治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的身份出现在公众面前。因此,植检执法长期以来,没有象工商、公安、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那样众人皆知;而且植物检疫人员是事业编制性质,不是国家公务人员,在执法时没有强有力的行政支持,无法充分的发挥其作用。
一是调查鉴别方法落后。植物检疫执法开展有害生物调查时,靠手查眼看,凭经验,遇到可疑对象不能准确判定时,就送到上级植物检疫部门或者高校、科研院所请专家鉴别。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重大有害生物阻截带建设通常是要检查出本地没发生过的有害生物,植检员靠书本抽象介绍来鉴别往往很难。二是办公条件落后。没有执法检查专用车,去种苗繁育基地执法,往往是乘公交或打的士,或是乘坐繁种单位的车子,工作效率低。
一是套用产地检疫证号。繁种单位大量种子放在外地繁育,在扬州市只有少量的繁种面积,把外地种子调回来后,套用扬州市发放的产地检疫合格证号上市场。二是调出种子不开植物检疫证书。随着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快递公司如春笋般涌现,邮政、铁路部门调运植物及植物产品时需要植物检疫证书,而这些快递公司则不需要。三是不开具调运检疫要求书。调种单位调入种子前不向植检部门提出申请,种子调入后,不向当地植检机构寄送植物检疫证书。植检机构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时通常会让货主把一份证书寄给调入地植检机构,而货主往往又不去寄。随着农作物种子市场的放开,经营单位网点的增多,扬州市每年都有大量的种子调入,但植保站一年收不到几份调入的植物检疫证书,这样就不知道外来种子的来路和去向,给当地有害生物的发生增添了风险,给监控增加了难度。四是调种单位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时信息不全。有些单位来植检机构办理调运检疫证书时信息不全,有时有收货单位没有单位地址,或者没有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来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的单位通常是比较固定的几个单位和人员,植检机构办事人员往往碍于人情在信息不全的情况下也给办理了证书,这给以后对调出种子的追踪带来极大不便。
在植检执法人员少而现阶段增加人员又较困难的情况下,可在一个地级市范围内将各县(市、区)植物检疫员集中起来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以达到以下几方面的目的:一是增加执法力量,体现植检执法的严肃性。通过联合执法避免有些县(市、区)植检员少,田间调查的范围、面积不足,从而给种子(苗)繁育单位造成植物检疫执法是、走过场的感觉。同时由于执法力量的增加,田间有害生物调查的面积得到了保障,有害生物查漏的机率大幅度减少。二是相互监督,避免人情关系。联合执法实际上也是异地执法,避免本地执法时,由于人情关系让一些育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机会,比如育种单位有多大面积繁种田、多少个品种,联合执法时当场查证,相互监督[3]。
一是要完善管理方式。通过先进的执法手段来加强执法的严肃性,避免人情关系。例如充分的利用“全国植物检疫远程管理平台”的现有功能;开植物检疫证书时,日期由电脑自动生成,避免一些单位事先不开证,而被调入方植检部门查到时才到调出地补证把日期提前的虚假现象发生。发放产地检疫合格证号时,将合格种子数量输入电脑,开植物检疫证书时,每次调出的种子数量自动从合格种子数量中减去,一旦调出种子数量超越合格种子数量,植物检疫证书将不能生成,这样就避免了一些单位在当地繁殖少量的种子骗取产地检疫合格证号,而将大量在外地生产未经检疫的种子上市销售。同时将全国各地植物检疫机构的地址存入“全国植物检疫远程管理平台”,调出地签发好植物检疫证书后,直接通过平台上的地址发送到调入地的植物检疫机构,避免了植物检疫证书邮寄的麻烦,便捷了信息交流沟通。将全国的和各省补充的植物检疫对象公布在“全国植物检疫远程管理平台”上,或者在电脑上一输入调入地县市名称就自动显示出该地检疫对象名单,这样办理植物检疫要求书,对调入地的检疫对象一目了然,就能确认种子能否调入该地。二是增加投入,添置必要的仪器设施。基层植疫单位要配备必要的仪器设施,给有害生物识别提供方便。给植检员配备GPS,在产地检疫时,避免繁种单位报多少面积,植检人员因验证困难只能默认多少面积的现象。有了GPS,在产地检疫时,农作物繁种面积就能现场测量。三是配备植检专用车。有突发疫情能及时赶赴现场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理,提升工作效率[4]。
建议将植物检疫机构定性为国家行政执法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明确植物检疫人员的国家公务人员身份,使他们安心执法。
建议全国、全省各地植物检疫人员经常组织一些交流学习活动,一些地方出现的问题,可能在另外一些地方已得到很好地解决,这样植物检疫人员通过相互学习,了解借鉴别的地方执法过程中取得的好的经验做法,取长补短,提高执法水平,从而推进植物检疫事业的发展,有效地控制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
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对快递公司托运农作物及其产品时也要求携带植物检疫证书,如果在托运农作物及其产品时不携带植物检疫证书的要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加以约束和处罚。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慢慢的变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觉到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一些苗木种植协议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签订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合作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满,双方可续签,或双方同意终止合作则协议依法终止。
甲方负责园区整地搭架拉线所需费用、健康种苗供应、农药、肥料供应以及__栽培技术培养和训练工作,提供__种植科学技术资料,并负责技术指导。在__收获时,甲方负责联系__或其他买家解决__销售问题。400亩__作为实验区、示范点为甲方科研所用。
乙方负责落实条件适合种植__400亩生产基地事宜,__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园区日常生产管理。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栽培管理技术进行园区管理,并积极努力配合甲方做好接待领导、技术培养和训练、参观会晤等事宜。
在收获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与采收、过磅、运输、销售、结算等环节,相互协助,互相监督。甲乙双方在一造__销售结束时进行结算,结算按照利润4:6进行盈余分配,即甲方占40%,乙方占60%。若对财务数据有质疑,双方均有权对账目明细进行核实,或聘请会计事务所等第三方介入核查。若有一定的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则走相应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甲乙双方不得干涉对方依法做正常经营活动,在协议正常履行期间,双方不得擅自将土地进行转让、出租及单方面解除合同,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一方违约导致协议无法正常进行,应赔偿另一方一切经济损失。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失各方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如遇其它事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未尽事宜,由双方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内容与协议书正本具有同等效力,如有异议,双方可共同协商处理解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和法规,参照西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工程的详细情况,甲方将_________苗木种植、草坪种植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1、对绿化区域内甲方粗造型的绿化场地进行人工平整,局部区域进行种植土回填,绿化坪床要施足底肥,进行土壤改良。
2、乙方负责起苗甲方指定的苗木,并负责移植到甲方管理人员指定的绿化区域内。
3、乙方要按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文明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的防火、防盗、防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委托人:
为进一步发展红薯产业,促进地方经济稳步增长,增加职工收入,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乙方以订单形式为甲方种植红薯亩。种苗由甲方提供, 4月20日5月30日种植的.单价0.13元/棵;6月1日6月10日种植的单价0.10元/棵,根据合同签订时间编号发放种苗。
1、收购时间:9月10日10月25日。 2、交售地点:金正薯业院内。 3、交售车辆及运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1.一级红薯收购价:800元/吨,一级红薯标准为:无杂物(薯秧、泥土、编织袋等),薯块重150克以上,杂质2%以下。 2.二级红薯收购价:780元/吨,二级红薯标准为:杂质超过2%(泥土、薯秧、编织袋), 薯块重150克以下。 3. 质量低于收购标准的可拒收或自行挑检后再收。
交货付30%,十天结算一次,交售后一个月内支付到75%,下余款12月10日前结清。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② 有权指导、监督乙方按照生产计划认真执行。 ③ 乙方若有不按规定种植、管理,甲方有权予以纠正。 2、甲方义务:
③ 及时指导解决乙方种植、管理上的技术问题。 ④ 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交售红薯予以收购。
⑥ 适量提供种植、收获设备,转包农机专业户,由专业户为农户提供有偿服务。 特别提醒:
1.种植红薯适合:沙壤土和中等以上肥力的地块。 2.种植红薯不适合:粘性土、碱性土和板性土地。
① 积极参加技术培养和训练,服从执行技术指导;确保各项技术措施按时按标准落实到位,达到应有效果。
③ 按照供苗种植时间,生长120天后将所产红薯全部安全交与甲方,不得自行销售。具体交售时间按附合同执行。
⑤ 交售过程中服从甲方排队秩序,有加队现象、无理取闹、压磅,压卸料台,堵塞道路,寻衅滋事者罚款300500元,由此造成的别的损失,由造事方负责。
1、 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收购红薯,应向乙方支付未收购红薯最低估产总量70%的违约金。
2、如乙方不按照合同向甲方交售红薯自行销售的,来年不再提供种苗,应向甲方支付未交售红薯最低估产总量20%的违约金。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3、在合同执行中,若出现甲、乙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法律责任,应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农场,分场各持一份。 附:职工种植培养面积及签字花名表。____________________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各国贸易的增加,植物检疫工作的任务从传统的保护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到新形势下的保障国家经贸安全,增强国家综合竞争力。可以说植物检疫工作发挥着逐渐重要的作用。而农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是植物检疫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当前形势下,如何科学的做好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有效地把好检疫关,服务好群众,维护植物检疫法律和法规的严肃性,确保植物检疫工作为我国农业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这是植物检疫管理者和工作者一直思考的问题。本文作者结合大兴区植物检疫情况,对目前植物检疫执法现在的状况进行了分析,针对农业植物检疫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为提升农业植物检疫执法水平提供参考。
随着农业市场的发展,农产品流通加速打破了农产品地域的局限性,但随之也加快了外来物种的入侵和传播蔓延的速度。2002年之前,我区未监测到检疫性有害生物,2002~2010年,共监测到检疫性有害生物4种,虽然2010年后至今,我区未再监测到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但随着国际、外省市籽种等农产品流通我区数量增多,使我区植物检疫工作肩负更大的社会责任。
植物检疫行政执法是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保护农业经济、农业生态及人身安全的重要手段。跟着社会法制制度、农业贸易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对于农业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植物检疫现行行政执法依据为《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北京市农业植物检疫办法》,实施主体为大兴区植保植检站,负责本行政区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大兴区植保植检站设立植物检疫室专职负责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工作。单位现有植物检疫执法资格人员23名,专职植物检疫人员3名,主要是做植物疫情的监测、普查和行政执法等工作。
近两年,由于平原造林和新机场建设等原因,我区农资经营店数量、经营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所以我站将拉网检查作为重点工作,目的是摸清我区农资店数量、规模,全面掌握全区农资店经营情况,2016年经过拉网检查共统计经营单位158家,与2015年相比净减少22家。减少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新机场建设进行了征地拆迁。同时为增加执法的针对性,提高执法力度,执法人员结合换茬期、三夏期和西瓜、小麦等主栽作物的播种前期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重点时期、重点作物的监管。做到事前提醒,事中检查,事后处罚。提高对主栽作物的执法检查力度。
由于大兴区种子经营户数量多、分布散、规模小的特点,因此我站根据经营户经营规模和平时表现,将经营单位分为ABC三级,进行区别化管理。做到全面管理中抓重点,重点管理中分级别,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做好我区农资市场的监管工作。同时我站2016年施行了双随机执法制度,对经营单位和执法人员进行随机摇号,既避免执法人员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同时又做到了执法的科学性与覆盖面。
一是在年初通过执法检查与监管对象签订《大兴区种子经营单位保证书》,明确其守法义务,并发放检疫性有害生物宣传材料,宣讲植物检疫的意义等,深化经营户对植物检疫的认识。二是针对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集中培训。每年年初与种子生产企业召开座谈会,部署工作重点,传达重要精神,同时倾听企业的诉求,加强沟通,为企业更好的服务。开展种子经营单位的分片培训,通过培训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提高种子经营单位的检疫意识。三是充分的利用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和科普赶集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培训。同时制作了相关展板在科普赶集和执法宣传中进行展示和宣传。四是把每年的9月定为植物检疫宣传月,通过媒体宣传、组织培训和在种子企业中悬挂条幅等活动,积极营造政府重视检疫、社会支持检疫的良好氛围,全方面提升植物检疫监管水平,为更好的开展植物疫情的监测与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注重与种子、肥料、农药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同时也加强与工商、镇农产品安全员的联合检查。在市场检查中,通过与镇安全员协作,协助监管各镇种子经营户,做到监管工作下移,逐渐增强了对种子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行政处罚方面,根据执法检查和联合检查中发现的典型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开展行政处罚,近几年每年均有针对违规调运开展的行政处罚案件。通过行政处罚锻炼了执法队伍,同时也震慑了经营单位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提高了植物检疫证书持证率。
通过科普赶集、执法检查、田间学校和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使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检疫意识有了显著提高,同时通过与种子企业签订生产、经营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了其经营行为,提高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通过近两年规范经营行为,我区种子持证率显著提升,同时针对小麦腥黑穗病、瓜类果斑病等曾经发生的疫情进行关键时期市场检查;并从市场抽样,开展瓜类果斑病种植监测,确保我区种植西瓜品种不含检疫性有害生物。通过执法人员的努力,我区2010年至今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切实保障了我区农业生产安全。
植物检疫法律和法规是各级检疫机构开展检疫工作的法律依据,现行的《植物检疫条例》是1992年颁布,距今已有20余年,《植物检疫实施细则》也有近10年不进行修订。虽然北京市于2013年7月1日颁布了《植物检疫条例实施办法》,但由于实施范围和权限有限,也只能是在《植物检疫条例》的基础上进行微调,无法彻底改变植物检疫执法现状。但由于近些年无论是在种子的贸易量和贸易形态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些条款已经没办法满足目前的检疫执法工作,比如:植物检疫证书编号的编制方面,目前市场上种子包装袋上的检疫编号随意,位数不一,且无法从网上进行查证。在执法过程中很难通过植物检疫证书编号去判定该批种子是否通过检疫。
一方面由于植物疫情的初步发生涉及面小和发生后对于大多数人的生产生活影响比较间接等特点,媒体对于植物疫情的报道和关注较少,所以造成社会对于植物疫情的发生重视不够,对植物疫情的了解知识不够。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撤销了种子经营备案制度,种子经营单位只需要直接去工商局办理工商执照就可进行经营。所以造成种子经营企业对于检疫工作的不重视、不清楚。同时也造成执法人员对于辖区内的经营单位变动情况较被动,不能及时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
一是由于《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由于制定时间较长,造成实际执法工作中可操作性较差,所以使执法人员的执法积极性不高。二是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各地区要求不一,比如植物检疫要求书的开具,现实执法中我站要求种子调运企业需对方开具植物检疫要求书,企业的反馈是对方所在地区不给开具,还有不知道去何地开具等现象。三是由于之前植物检疫工作主要是重监测、普查等业务工作,对于执法工作一直重视程度不够,所以造成执法能力、执法知识有待提升。四是目前执法人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主要靠职称晋级决定人员收入。所以就造成执法人员还要参与其他业务工作,使执法人员精力不能集中。五是植物检疫执法工作还需要相关检验检测为依托,而目前针对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执法人员主要的手段还是通过眼看,检疫技术水平与应施检疫植物的检疫要求存在差距,影响检疫准确性。
植物检疫法律和法规是检疫执法的依据和保障,面对我国目前市场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植物检疫相关法律和法规也应及时作出调整,特别是针对近些年新出现的一些现象和问题,包括快递行业的规范、疫情销毁的补偿机制等都需要细化和完善。同时要注意新手段和方式的监管,如植物检疫证书能否网络化,实现实时查证,及时处罚,给执法人员足够的执法证据便于开展市场监管,同时也便于经营单位保管和查证。
植物检疫工作不是一个部门也不是一个地区能够办好的事情。尤其是在京津冀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植物检疫工作的一体化还要进一步推进。要逐步加强与河北和天津植物检疫部门的协作,互通植物疫情情况和检疫执法情况,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能够跨地区开展检查和处罚工作。并且要积极联合本地区的工商、铁路、邮政等部门,寻求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对于违规调运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形成打击合力,使不法分子得到应有的处罚。
通过近些年的努力,执法工作取得了很多成绩,执法相对人对于执法工作也有了更积极的认识。但同其他执法工作相比,植物检疫执法还是相对薄弱。执法地位的提升一是靠基层执法人员的积极宣传和严格执法,同时更要靠执法体系的理顺和相关领导的支持和重视。所以建议将检疫工作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形成政府主体责任,这样更有助于部门联合执法和推进工作。
[2]李玲,李伟平,杨桂珍.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及其植物检疫决策支持系统介绍.植物检疫,2005,19(1):58-60.
园林在我国具有十分久远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商朝时期,在《周礼》曾出现“园”和“圃”的概念,在此以后我国出现了大量的园林景观,其中以皇家园林为主,晋隋以后私家园林相继出现,在明清时期我国园林艺术达到了顶峰,形成了以北方皇家园林和南方私家园林为代表的两种形式。在国外,园林艺术最早出现在《圣经》中,它用来描述《圣经》中所罗门皇城的绝美景色。西方的景观艺术有别于中国的园林艺术,它蕴含着异域风情文化,与中国的园林艺术有不一样的美感,但美在人心中是无差别的,是没有国界的。孙筱祥教授在《园林艺术及园林设计》中详细地论述了园林的艺术特征,它是自然美、艺术美和社会美的统一结合,里面蕴含着丰富的感情、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是美与园林的有机统一。通过空间布局进行美的表现,使得静态美感与动态美感相结合,同时搭配色彩理论进行实践设计,以达到在园林设计中对美的追求。
植物是园林造景中必不可少的元素,在园林设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植物既能体现自身的绿化作用,又能够直接进行艺术造景,同时对空间进行分割。在园林设计中根据不同的用途和植物的特性,可将植物大致分为灌木、乔木、花卉、地被。孙筱祥教授在书中阐述了两种园林种植设计,一种是规则式种植设计,另一种是自然式种植设计。在西方的园林设计中多采用的是规则式种植,讲究排列对称,其表现形式多为几何图形,这样的种植设计会产生一种阵列感和几何图案美。我国的园林种植多采用自然式的种植方式,这与我国的传统思想文化息息相关,追求以小见大、移步换景的美感,讲究自然美和意境美,在有限的空间内使节奏、韵律、对比达到统一,并通过设计配置使植物自身的色彩在不同季节中均有美的展现。
领导的重视,合作社成立以来得到了在福州市创新办、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永泰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县农办、大洋镇党委、政府、领队长林裕煌、副队长苏涵霖等领导和驻友们的大力帮助、支持下。特别是福州市环保局局党组书记、局长辛承安同志在百忙中三次抽出时间到我村调研、市农办严金官主任、市农办党委书记副主任陈水?d、李武处长几次到我村检查指导。还有省领导原副省长潘心城、省农办林伯英副主任、副市长陈为民、市政协副主席李纯粹、捆绑单位市台盟黄小如主委、气象局陈玉珠局长、纪检组长侯彩萍、县领导黄忠勇书记、林承超县长、郑立副书记、郭宜超常委副县长、县委织部陈荣生部长、县农办领导、市人大代表一行28人等到珠洋村视察、2010年7月1日市委方清海副书记带领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到珠洋村调研合作社成立以来所做工作,并得到了领导的肯定。省、市、县新闻单位还多次报道珠洋村发展状况,特别是省委、省农业厅、省农办主办的改革开放三十年,专门报道珠洋村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主要做法是?
发展农村经济,让农民增收,村财增收,是每位下派干部最迫切的心愿。珠洋村地理位置偏僻,海拔高,远离省城、县城,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考虑,海拔高,气温低,可以发展反季节蔬菜、水果,这又成了珠洋村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优势因素。
珠洋村主要以外出务工,和种植各种农作物为收入。农作物主要以种植水稻为主,每亩年产粮食一千斤右左,按照每斤一元计算,一年每亩只能收入一千元左右。当我于XX年年8月份被福州市委下派到该村以后,就深入群众、田间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村情,着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用活、用好项目资金,全力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经调研可种植蔬菜、水果等面积较大,其中可种植蔬菜800多亩,种殖蔬菜年亩产值达一万多元。在调研中还发现余能涛夫妻俩利用自己的一亩耕地种植各种蔬菜年收入在一万元右、刘其杯同志也有同感。可种殖茶叶、李果、毛竹、杨梅共有1000多亩。种植蔬菜丰富,有悠久的传统,地处海拔630多米属无公害高山蔬果。但由于地理位置和农村市场的局限性,蔬果因价格问题成熟后销路难,大多数积压腐烂。在这情况下,农民久盼能通过某个组织或某个公司销售出去, 我作为市挂职的听说后很是担忧。如何使在家的20?农民发动起来,发展种植、养殖走向致富,带动30?在外务工底收入人员返乡一起走向富裕。通过多次翻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上网查阅别的地方的做法。在与县农办几位领导商讨后,认为可以联合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方式与福州蔬菜公司联合起来把生产产品推销出去,是个可行的办法。为此,我专门请示大洋镇主要领导。镇领导非常支持镇党委书记张剑锋、镇长温智育还特派经管站站长檀怡敏同志协助,在市、县有关领导的协调下,在农办和工商部门的全力支持下,在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真诚手合作下?特说明;潘月华总经理多次到珠洋村协调,还表示坚决无偿地为社员服务,并赠送每个社员半吨有机肥,价值1000多元?,在珠洋村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经协商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与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现公司,采取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民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与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于XX年年9月份成立福州市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充分依托蓝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的人才、技术、市场优势。在商品流通、组织购销、科技服务方面开展合作,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和增加农民的农业收益。与优势企业联合开展生产、销售反季节蔬菜、水果,让生产与销售、生产与技术、生产与信息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2010年12月份永泰县委评为“科普工作先进单位”。省、市新闻单位多次报道过,特别是2010年元月18日福建省委、省农业厅、省农办主办的改革开放三十年新农村发展建设,省电视台教育频道还专门报道珠洋村农民合作社发展状大约10分钟。福州市电视台于2010年6月8日第一套 18时40分和第三套21时,福州新闻“报道珠洋村农民合作社发展和新农村建设”。2010年7月1日市委副书记方、纪检书记清海同志还带领市委农办、农业局、气象局、财政局、建设局等部门在县委书记黄忠勇、县长林强、副书记郑立等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陪同下到珠洋考察,亲自查看合作社基地、听取村叶儒有的汇报和与社员交谈,了解生产状况和产生效率等。对合作社的发展讲了,“六个很好”。2010年7月12日19点30分省电视台经济频道还专门报道珠洋村农民合作社。
首先是村财和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预支购买菜种、有机化肥(蓝丰公司赠送)、农药等,待收成产生效率,再回收成本。让他们先富起来带动周边群众自动参与,特别是去年的经济危机,使部份外地务工人员返乡参加合作社。通过一年多的发展由当初只有十八人至今已达一百多人参与。种?面积由当初不值五十亩发展至今累积达二仟亩。
一是使农田的价值提高,由原每亩单净种植水稻产值只有一千元左右,提高到最高达二万元,最低也有七千元左右。二是合作社实施种植、销售信息共享(蓝丰公司负责),农药?单价约降价30??、化肥?单价约降价15??、种籽?单价约降价20??统一采购?据统计为社员减少投资约二十万元?,技术统一指导,产品统一集中出售,实现了降低种植成本,增加产出效益,提升农民收入的效果。三是使农民打开市场,了解行情,解决后顾之忧,放心扩大再生产,走向集团化,走进大市场?如刘其杯同志在成立合作之前夫妻俩亩年只有种二至三亩,而今发展种植马柃薯12亩、西红市53亩、大白菜21多亩、青瓜53多亩等、长年聘用当地农民工十多人?。四是减少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机肥的成本,由其生产直接销售给农民,减少广告费。五是提高农田的作用率,发挥海拨高、气温低的优势,研究制定一年四季种植各种品种(春、夏、秋可种槟榔芋、生姜、西红市、青瓜、四季豆、等,冬季可种植芥菜、观音菜等通过冰霜冻非常吃)。六是农民合作社与福州市气象局农业研究站,共建试范基地,气象局还免费赠送合作社马铃薯种一千多斤,优良稻谷种100斤(合计总价约一万元)。马铃薯己收成,亩产达4000多斤,亩产值达5000元左右。七是聘请县农业局、县科委有关专家免费为社员讲授种植、养殖技术,逐步的提升他们的技术技能。八是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免赠送给农民合作社有机肥50吨约十万元,各种种仔20斤约三仟元,各种农药50瓶?袋?约伍千元。九是在这国际金融危机的情况下,解决部份农民工返乡就业难的问题。?如陈乡长2010年返乡种西红市13亩、槟榔芋9亩,当年净收入达8万多元,远高于在外务工。今年更加扩大发展,己种西红市约23亩、槟榔芋12亩等。2010年就更多返乡如:张志花、余能钻等种植西红市、大白菜、槟榔芋等、余世旺返乡与其父一起发展养猪、李仕文返乡养羊等?。十是2010年11月12日农民合作社参加2010年第二届亚太批发商业市场大会即第三届中国?福州?国际农副产品展。参展产品有;大白菜、槟榄芋、生姜?红姜?、花菜、粥鸡、煊鸭等。福州市委方清海副书记、市农办严金官主任、陈水?d副主任、贸发局林厚新局长、郭水平副局长等,到珠洋村的参展点检查指导,对布置很满意。通过这次的展销会大大地提高珠洋村的知名度和对珠洋村特色产品的了解。参展四天来共出售大白菜500斤、槟榄芋XX斤、生姜?红姜?3000斤、花菜500斤、粥鸡200头、煊鸭200头等,金额达39350元。最后一天还供不应来、许多市民在问福州那里有我们的生姜、槟榔芋、大白菜等产品买,并建议我们在福州设一个专卖店。福州电视台12日晚6点40多分、9点多、11多三次报道珠洋村参展点。
农民合作社成员由XX年年9月份当初只有十八人发展至今已达一百一十八人。种植蔬菜面积由XX年年不足50亩,发展至今累积种植培养面积已达2210亩?不包括水稻569亩?,畜禽养殖累积9013头,林竹面积63亩。2010年农民合作社共筹集资金186万,发展种植槟榔芋130亩 、西红市150亩、席草80亩、花菜60亩 、长豆80亩、四季豆60亩 、青椒19亩、青瓜65亩、姜70亩、日本白皮蚕豆30亩、上海青50亩、大白菜50亩、观音菜50亩等累积共计约980亩。发展养猪330多头、养羊160多头、养鸡鸭各约XX多头,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最高社员一人净增收入六万元以上,最少社员一人也净增收入一千多元,平均每个社员净增收约七千元,全村人均平均净增收提高三百多元?不包括在外务工的收入?。特别是2010年以来的经济危机,部份农民工还乡看到2010年在家发展种、养的社员收入比其在外务工还多的情况促进下,2010年部份农民工也还乡加入农民合作社,壮大合作社的新生力量,农民合作社持续不断的发展壮大。据统计至2010年11月份共筹集资金343万元,发展种植西红市271亩、生姜93亩、槟榔芋152亩、莴笋杆52亩、大白菜130亩、 马柃署11亩、四季豆12亩、黄秋葵10亩、青椒39亩、席草52亩、地瓜132亩、扁豆12亩、青瓜398亩、花菜12亩等共计1232亩,种殖水稻263亩,预计种植培养面积比2010年翻一翻。发展养猪331多头、养羊80多头、养鸡鸭各约1800多头等,预计种、养数量累积比2010年翻一翻。 预计社员人均收入会比2010年翻两翻。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一是资金不足,无法建保鲜仓库,提高收益和购买电脑,上网公开农民合作社的种植、养殖情况信息。二是技术人员不足,有些病虫害要带到福州请专家“就诊” 、三是三名聘用专职人员都未发补助(出纳、仓管、技术和信息员)。
一是继续发展壮大合作社,扩大种植培养面积及品种和养殖。二是争取资金建一个保鲜仑仓库和有机化肥、农药、种子等的储存仓库。三是聘请一名专职的高级农科人员。五是争取资金修建灌溉主渠(河道清淤和加固)达到五十万一遇。六是为满足福州市民的要求,准确在福州开设一个超市专卖合作社的产品。
第二条进口或者出口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遵守本条例。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依照本条例有关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国务院林业、农业(渔业)主管部门(以下称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管全国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并做好与履行公约有关的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代表中国政府履行公约,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经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批准出口的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批准进口或者出口的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第五条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科学机构依照本条例,组织陆生野生动物、水生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等方面的专家,从事有关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科学咨询工作。
第六条禁止进口或者出口公约禁止以商业贸易为目的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情况,需要进口或者出口的,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由国务院批准的,应当报经国务院批准。
禁止出口未定名的或者新发现并有重要价值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国务院或者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禁止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第七条进口或者出口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国务院或者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限制出口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进口或者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申请人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转报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在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能延续10个工作日,延长的期限和理由应当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申请人取得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的进出口批准文件后,应当在批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向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申请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进口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出口国(地区)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出口证明材料;出口公约禁止以商业贸易为目的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进口国(地区)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口证明材料;进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再出口时,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签注的允许进口证明书。
第十三条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本条例规定和公约要求的,应当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对不予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并说明理由。在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能延续10个工作日,延长的期限和理由应当通知申请人。
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在审核时,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四条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在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时,需要咨询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科学机构的意见,或者需要向境外相关机构核实允许进出口证明材料等有关内容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送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科学机构咨询意见或者向境外相关机构核实有关内容。咨询意见、核实内容所需时间不计入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工作日之内。
第十五条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以及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在审批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时,除收取国家规定的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因进口或者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生态安全造成或者会造成严重危害和影响的,由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提出临时禁止或者限制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措施,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从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海域获得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入中国领域的,参照本条例有关进口的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进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涉及外来物种管理的,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涉及种质资源管理的,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进口或者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当在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指定并经国务院批准的口岸进行。
第二十条进口或者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当按照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规定的种类、数量、口岸、期限完成进出动。
第二十一条进口或者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当向海关提交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接受海关监管,并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将海关验讫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副本交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备案。
进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定监管区域和保税场所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接受海关监管,并按照海关总署和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进出口手续。
进口或者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当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接受检验检疫。
第二十二条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应当将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有关联的资料和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年度进出口情况,及时抄送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进出口批准文件由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组织统一印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及申请表由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组织统一印制。
第二十四条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批准进出口、核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五条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科学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出具虚假意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罚没的实物移交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依法处置;罚没的实物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经检疫合格后,予以处理。罚没的实物需要返还原出口国(地区)的,应当由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移交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依照公约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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